因行施策補充中小銀行資本

  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允許地方政府專項債合理支援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眾所周知,銀行資本是商業銀行從事經營活動的本錢,具有損失緩衝和消除銀行不穩定因素,樹立公眾信心的作用,以及吸收銀行損失,保護銀行正常經營的功能。近年來,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給銀行業尤其是中小銀行機構帶來了較大經營壓力。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導致中小銀行機構不良貸款出現不同程度上升,資本充足率承壓,補充資本的緊迫性上升。中小銀行資本不足,不僅抵禦風險能力差,而且還會影響資產規模擴張,限制貸款投放,影響對中小微企業的服務能力。

  銀保監會公佈的資料顯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為14.53%,較上季度末下降0.12個百分點。其中,城商行與農商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僅為12.65%和12.81%,較2019年末分別下滑0.05個、0.32個百分點,距離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紅線10.5%的安全邊際較近。

  當前,銀行補充資本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內源性的,比如依靠自身盈利;第二種是透過外源性方式補充資本,比如增資、IPO、可轉債、定增、永續債、優先股、二級資本債等。就中小銀行來說,較高的門檻限制了其補充資本渠道。

  面對資本金困境,有關政策正在加大中小銀行資本補充力度。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動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5月份金融委釋出了11項重磅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就包括擬出臺《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近日也表示,支援銀行透過發行普通股、優先股、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二級資本債等方式,拓寬資本補充渠道。鼓勵地方政府透過多種方式籌集資金幫助中小銀行補充資本。

  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特別是保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生存發展,必須加大金融支援,發揮中小銀行不可或缺的作用。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限額中安排一定額度,允許地方政府依法依規透過認購可轉換債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新途徑。這不僅可拓寬地方政府專項債的使用範圍,同時也擴大了中小銀行補充資本的途徑,意義重大。

  一方面,強化了地方政府責任。國務院金融委在去年9月份召開的全國金融形勢通報和工作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強調,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需要壓實金融機構、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門的責任。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又進一步重申了三方責任。地方政府利用專項債以適當方式為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關注地方法人銀行的發展,強化在風險管控和風險處置方面的責任,有助於地方銀行穩健經營,有助於發揮其在支援中小微企業中的作用。

  另一方面,有助於推進中小銀行市場化改革和經營機制轉換。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此次地方政府專項債補充銀行資本,是有條件的。也就是說,優先支援具備可持續市場化經營能力的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增強其服務中小微企業、支援保就業能力。另外是以支援補充資本金促改革、換機制,將中小銀行完善治理、健全內控機制等作為支援補充資本金的重要條件。如此限定,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支援中小微企業、保就業,把補資本與最佳化公司治理有機結合起來,促進地方銀行完善公司治理,深化改革,化解和處置一些存量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在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要加強協作,搞好配合,根據銀行機構資產質量、風險狀況及處置需要,因行施策,細化實施方案和支援方式,不能搞“一刀切”。同時,應逐行評估、嚴格把關,成熟一家推進一家。(李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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