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業務、個人貸款業務、理財業務正在成為銀行業消費投訴的三個“重災區”。
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日前釋出的《關於2020年第二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顯示,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並轉送銀行業消費投訴67248件,涉及信用卡業務投訴33732件,佔投訴總量的50.2%;涉及個人貸款業務投訴15146件,佔投訴總量的22.5%;涉及理財類業務投訴10612件,佔投訴總量的15.8%。
“作為消費者維權的重要途徑,‘投訴’渠道是否暢通一直備受社會各界關注,而投訴內容的新特點、新走向也成為了業界不斷改進自身服務的風向標。”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說。
從總量上看,2020年第二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並轉送銀行業消費投訴67248件。其中,涉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23503件,佔投訴總量的34.9%;股份制商業銀行28705件,佔投訴總量的42.7%;外資法人銀行373件,佔投訴總量的0.6%;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4667件,佔投訴總量的21.8%。
從業務型別上看,信用卡業務的投訴量佔比最高。《通報》顯示,2020年第二季度,涉及信用卡業務投訴33732件,佔投訴總量的50.2%。在涉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投訴中,信用卡業務投訴8037件,佔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34.2%;在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投訴中,信用卡業務投訴23914件,佔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83.3%;在涉及外資法人銀行的投訴中,信用卡業務投訴282件,佔外資法人銀行投訴總量的75.6%。
其中,交通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的信用卡業務投訴量位居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前三名;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的信用卡業務投訴量位居股份制商業銀行前三名;東亞銀行、匯豐銀行、花旗銀行的信用卡業務投訴量位居外資法人銀行前三名。
“從實踐看,信用卡業務投訴多集中在不透明收費。”北京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說,例如,涉及分期還款的費率問題時,部分銀行並未清楚告知持卡人具體費率,或將費率模糊,誘導持卡人同意進行賬單分期,待持卡人發現費用超出自身預期時,常常與銀行陷入糾紛、各執一詞。
涉及個人貸款業務的投訴量佔比位居第二。《通報》顯示,2020年第二季度,涉及個人貸款業務投訴15146件,佔投訴總量的22.5%。
在涉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投訴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2811件,佔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12.0%;在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投訴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2097件,佔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7.3%;在涉及外資法人銀行的投訴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46件,佔外資法人銀行投訴總量的12.3%。
其中,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的個人貸款業務投訴量位居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前三名;平安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的個人貸款業務投訴量位居股份制商業銀行前三名;渣打銀行、東亞銀行、恆生銀行的個人貸款業務投訴量位居外資法人銀行前三名。
理財類業務的投訴量佔比位居第三。《通報》顯示,2020年第二季度,涉及理財類業務投訴10612件,佔投訴總量的15.8%。
在涉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投訴中,理財類業務投訴8835件,佔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37.6%;在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投訴中,理財類業務投訴1320件,佔股份制商業銀行投訴總量的4.6%。
其中,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郵儲銀行的理財類業務投訴量位居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前三名;浦發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的理財類業務投訴量位居股份制商業銀行前三名。
“值得注意的是,維權雖然是消費者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但不當維權也面臨諸多風險,如資訊洩露、產生徵信汙點等。”北京銀保監局上述負責人說,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代理維權”黑色產業鏈正呈擴張趨勢,他們往往打著為消費者維權的旗號,收取高額手續費,煽動消費者反覆向監管部門“維權”從中牟利,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
因此,消費者今後應透過“正確維權渠道”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尤其要注意一下“三步”。
第一步,投訴。消費者在購買金融機構產品或享受服務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以直接向金融機構進行投訴,主張民事權益。、
第二步,調解。如消費者未能與金融機構透過協商解決糾紛,可以向北京秉正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促進中心(銀行糾紛)或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合同糾紛調解委員會(保險糾紛)申請調解。
第三步,舉報。消費者發現金融機構或從業人員違反相關銀行保險監管法律法規的,可以向被舉報人所在地的監管部門進行舉報。但向監管機構舉報並不能解決消費者的民事訴求,消費者如透過投訴、調解仍不能解決民事糾紛的,應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濟日報記者 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