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嶽品瑜 劉四紅)9月30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逆週期資本緩衝機制的通知》,自2020年9月30日起實施。
據瞭解,《關於建立逆週期資本緩衝機制的通知》從我國實際出發,參考國際慣例及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有關要求,明確了我國逆週期資本緩衝的計提方式、覆蓋範圍及評估機制。同時,根據當前系統性金融風險評估狀況和疫情防控需要,明確逆週期資本緩衝比率初始設定為0,不增加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本管理要求。央行、銀保監會將綜合考慮宏觀經濟金融形勢、槓桿率水平、銀行體系穩健性等因素,定期評估和調整逆週期資本緩衝要求,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央行稱,建立逆週期資本緩衝機制,是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豐富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箱的重要舉措,有助於進一步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經營,提升宏觀審慎政策的逆週期調節能力,緩解金融風險順週期波動和突發性衝擊導致的負面影響,維護我國金融體系穩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