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存款逐年增加
2000年以來,我國廣義政府總負債與財政機關存款兩者幾乎同步上升。一方面地方政府債務壓力較大;另一方面財政機關團體存款卻又擁有鉅額存量。這一矛盾的現象持續存在,事實上也為對沖財政壓力,提升財政空間和效率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突破方向。
從總量資料上看,據資料顯示,“政府存款”(財政性存款 機關團體存款)逐年增加,由2007年前不足5萬億元的規模,如今已達33萬億元之多。而政府類存款在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中的佔比由2007年前的不足10%,在2014年曾一度超過20%,當前仍在15%以上。若能啟用其中10%的資金,就能大幅緩解當前特殊情況下的財政壓力。
政府存款本質是財政資金流收付後以賬戶餘額形式結存的會計結果。從政府資金流向分析,政府類存款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賬戶中:一是流向央行國庫形成央行對財政的負債,這部分存量規模反映在央行資產負債表中,科目為“貨幣當局:財政存款”;二是流向商業銀行提高國庫資金收益率的資金,這部分存量反映在大型和中小型銀行金融信貸收支表中,科目為“銀行:國庫定存”。另有一部分資金反映在各類財政專戶存款中,在現有的報表體系下追蹤較困難,但規模較另兩類小很多;三是政府資金下撥至各機關團體後,各機關團體收支結餘在銀行形成機關團體存款。社保和公積金也在銀行賬戶中以機關團體科目反映。
轉變財政管理理念
政府財政性存款盤活需轉變財政管理理念。目前國內財政收付管理仍堅持一種“備付”的理念。公共財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債務性淨融資等資金流形成的賬戶餘額,一部分反映在央行國庫存款中,另一部分則反映在商業銀行定存資金中。而這兩部分實際透過銀行定存進入流通領域的流動性較少。大量的國庫存款表明我國財政長期以來存在超額“備付”未來支出的理念。
大量留存央行國庫的資金依然存在可利用空間。尤其是在疫情衝擊期間,財政收付理念由“備付”轉換為“先花錢後結賬”,一定程度盤活了國庫資金,能大大減輕國債增發壓力。儘管在我國央行不可直接參與購買國債,但可透過釋放流動性,傳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政府類債券購買。
機關團體存款盤活需要逐步推進。機關團體存款中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繳存的公積金,另一類是政府資金下撥至科教文衛軍等機關事業單位形成。公積金方面,住建部資料顯示,2018年底餘額約為5.8萬億元。近年來繳存餘額呈快速上行趨勢。政府資金下撥至科教文衛等機關事業單位的結餘存款,由於涉及部門較廣,情況更為複雜,需要進一步在預算支出結構上進行調優,減小預算逐年只增不減的棘輪效應,長期也可為財政騰出較大空間。
盤活存款應循序漸進
部分盤活政府存款有其積極意義,也有必要,但不應操之過急。
一是盤活存量政府類存款應循序漸進,短期財政發力仍需大量債務性淨融資。特殊時期,財政收支的“備付”理念可一定程度轉換。部分盤活國庫資金,為短期積極財政發力騰挪空間。對於公積金和機關團體存款盤活則需要多措施協調推進。短期內提升財政政策空間可能仍將著重依賴增加國債、地方債發行來實現。
二是適度增加國庫在商業銀行的定存資金。盤活存量政府存款的積極意義在減輕政府財政支出的壓力以及增加政府類支出對於經濟總量的貢獻。從信用創造的角度來講,適當增加國庫在商業銀行的定存資金,對於減輕銀行整體負債端流動性壓力也有益。
三是財政性存款和機關團體存款應向中小銀行傾斜。當前銀行在傳導貨幣政策、讓利實體經濟時屢屢受到行業內流動性不平衡、中小行負債端壓力較大等因素制約。適當地將政府性存款向流動性壓力較大的中小銀行傾斜,既解決其負債端資金來源和成本壓力,也能提升銀行支援實體經濟、落實宏觀貨幣政策的效率。
四是政府需要最佳化公共財政支出結構,引導和提升機關團體支出效率。將國家宏觀政策佈局需要與部門資金實際盈餘狀況相結合,逐漸最佳化支出結構。根據各部門、機關單位預算、決算差異,調整支出規模,最大化財政支出的使用效率,一定要嚴厲杜絕虛列開支增加預算以及預算決算差異過大的現象。
五是堅持“房住不炒”原則,逐步以企業年金的方式替代住房公積金制度。對於存量住房公積金需要啟用,滿足更廣大居民購房需求,讓房價不再是阻止居民購房導致公積金被動沉澱的一個因素。同時,提升部分城市公積金貸款規模也是逐步啟用公積金使用的可選途徑。控制住房公積金持續增長,逐步實現住房公積金向企業年金過渡。這是既支援企業降低運營成本,又使得企業員工共同享有企業成長,還實現要素資源最佳化配置的思路。當然,過渡期可以給予企業員工更大程度的選擇權,比如:維持公積金繳存、直接等額現金髮放、公積金等額轉換為企業年金等以適應不同需求的企業職工。
當前國內正處於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後的恢復階段。積極的財政政策如何更加積極有為,除了提升財政赤字率、增加地方專項債發行規劃、發行抗疫特別國債之外,還應關注財政存款存量盤活的問題。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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