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總理默克爾6日表示,德國將爭取最早在2045年實現碳中和,並把2030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提升至較1990年減少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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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克爾當天在柏林舉行的2021年度“彼得斯堡氣候對話”上發表影片講話說,德國此前透過《氣候保護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實現碳中和的道路,但按照聯邦憲法法院近日要求,還需在氣候保護中更多關注代際公正,並對如何實現碳中和做出具體安排。
德國2019年透過並生效的《氣候保護法》規定,德國應到2050年時實現碳中和,2030年時應實現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較1990年至少減少55%。默克爾表示,“(新要求)意味著我們必須調整不同經濟領域的減排目標”。
默克爾表示,氣候保護需要全球合作,這不僅涉及透過技術轉讓實現減排,還包括應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和韌性等問題。發達國家已承諾2020年前,每年調動1000億美元的公共和私人資金用於氣候融資,並同意將這一目標延長至2025年,“但資料顯示,我們需要做得更多,以切實遵守我們的承諾”。
來源:新華社 記者:張毅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