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企查查APP顯示,近日,福建國通星驛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國通星驛”)因12項違法違規行為,被央行福州中心支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約261.02萬元,處約6710.02萬元罰款。
企查查顯示,國通星驛成立於2010年6月,註冊資本約為1億元,法定代表人為王晶,經營範圍包括:計算機網路技術的研究、開發;計算機技術服務、計算機資訊諮詢服務;計算機軟、硬體的開發及系統整合等。企查查股權穿透顯示,國通星驛是由新大陸(000997)控股的一家專門提供銀行卡收單綜合支付服務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實際控制人為胡鋼,最終受益股份約為18.12%。
編輯 陳莉 校對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