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回應出口管制法相關問題,商務部稱未來將適時釋出管制清單

由 鍾離黎明 釋出於 財經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倪浩】《環球時報》記者從22日下午舉行的商務部新聞釋出會上獲悉,出口管制法出臺之後,商務部正積極推進相關配套法規的立法工作。未來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一步完善並適時釋出管制清單。

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中國於10月17日通過了出口管制法,並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引人注意的是,出口管制法第48條規定,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國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採取措施。

為什麼在美國單方挑起貿易戰,且不斷施壓中國產業的背景下出臺該法?面對西方一些國家不斷施壓中國產業鏈,中國何時採取對等措施?中國是否會進一步完善併發布相應的管制清單?

在22日下午舉行的商務部新聞釋出會上,新聞發言人高峰對上述媒體關注的問題進行了回應。

高峰解釋說,一個國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通行的做法。中國此方面的立法始於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當時為履行相關國際義務,中國先後制定了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核出口管制條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等6部有關出口管制的行政法規,形成了覆蓋核、生物、化學、導彈以及軍品等物項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體系。

記者也關注到這些條例出臺時間較早、立法層級不高且相對分散。高峰在22日下午的新聞釋出會上表示,為更好地履行相關國際義務,適應新形勢下出口管制工作的需要,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自2017年開始,中國啟動了出口管制法的相關立法工作。

當時,根據國務院統一安排,商務部牽頭起草出口管制法草案。為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草案的意見和建議,2017年6月至7月,商務部將《出口管制法(草案)》上網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間,商務部共收到外國駐華使館、國內外企業、商協會、律所等意見建議252條。在後續立法過程中,相關合理建議得到積極考慮和採納。歷經三次審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17日最後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高峰認為,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借鑑國際通行的做法,提升立法層級,制定出口管制法,統領出口管制工作,為相關工作的開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出口管制法對出口管制範圍、管制制度、管制措施以及加強國際合作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高峰還透露說,“接下來,我們將積極推進出口管制法配套法規的立法工作,確保有效實施出口管制法確立的各項制度。我們將根據法律規定,進一步完善並適時釋出管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