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佔用資金、未及時履行信披義務 北交所對生物谷紀律處分


違規佔用資金、未及時履行信披義務 北交所對生物谷紀律處分

近日,北交所上市公司雲南生物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生物谷”)因資金佔用、重大事項未披露等違規事項,控股股東金沙江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豔和被北交所給予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生物谷的控股股東金沙江透過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背書銀行承兌匯票、委託第三方理財的方式累計佔用公司資金3.56億元,日佔用最高餘額為2.77億元。2021年11月5日,生物谷累計委託銀豐泰基金理財金額達到資訊披露要求,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後續購買理財行為亦未披露。

針對前述資金佔用事實,金沙江及實際控制人林豔和承諾: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歸還全部佔用資金及資金收益,生物谷實際控制人林豔和承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歸還資金承諾未全部履行。

北交所表示,對於生物谷前述違規行為,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在持續督導期內,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資訊披露制度,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未及時向本所報告重大事項併發布風險提示公告,出具核查報告存在不真實、不準確,未能忠實勤勉履行持續督導職責。

於是,北交所對上述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理,給予控股股東金沙江以及生物谷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豔和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給予生物谷以及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賀元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給予保薦代表人梁立群、張見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對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生物谷成立於1999年6月,主要從事於燈盞花系列藥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以燈盞花為基礎原料,運用現代精深加工技術實現燈盞花有效成分在藥用領域的產業化應用,主要產品燈盞生脈膠囊和燈盞細辛注射液為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的中成藥。

今年5月24日,生物谷曾釋出公告稱,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控股股東金沙江投資及實際控制人林豔和立案調查。也因此,生物谷成為北交所首家被立案調查的企業。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原標題:違規佔用資金、未及時履行信披義務 北交所對生物谷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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