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一位女士為滿足炫富心理,在社交平臺上曬出丈夫在中金公司的8.25萬元收入證明,隨後很快上了熱搜。
從整個金融行業來說,相關從業人員必然不喜歡被以這樣的形式送上熱搜。
因為金融業的高薪待遇被搞砸了。
金融業“限薪令”來襲!
8月2日,財政部出臺《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金融企業應當合理控制崗位分配級差,充分調動一線員工、基層員工的積極性,有效平衡好領導班子、中層幹部和基層員工的收入分配關係。
對於總部職工平均工資明顯高於本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其年度工資總額要進一步加大向一線員工、基層員工傾斜力度。
金融企業應當制定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對於高管或員工未勤勉盡責,造成重大風險損失的,金融企業應當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績效薪酬追回,並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要求,績效薪酬追索扣回規定適用於已離職或退休人員。
對於金融企業高階管理人員及對風險有直接或重要影響崗位的員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於薪酬總額的35%;根據其所負責業務收益和風險分期考核情況進行績效薪酬延期支付,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當採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於3年。
《通知》強調,國有金融企業應當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精簡會議、差旅等相關活動,開展商務宴請嚴禁講排場,嚴禁購買提供高檔酒水,嚴禁違規購建辦公用房,嚴禁豪華裝飾辦公用房以及配備高檔辦公傢俱。
其他金融企業可參照執行
這份《通知》概要三點就是:
首先要縮小員工之間的收入差距。一線、基層員工工資可能會上漲;
其次是嚴格清理規範工資外收入。津貼、補貼要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最後就是以後就別想著無責高薪了。
需要注意的是,這份檔案寫明的適用範圍是“本通知適用於國有金融企業”,不過檔案末尾也補充了:其他金融企業可參照執行。
也就是說,按照財政部上述規定,今後除了國有控股銀行、券商、保險、信託、基金機構外,各地開展金融業務的國資平臺公司等也會被列入“限薪”範圍。
金融業高薪已由來已久
其實銀行業已有“限薪令”先例,近年來才逐步拓展到證券業和基金業。
據公開報道,2010年前後,金融行業的“領薪冠軍”是深圳發展銀行董事長法蘭克·紐曼。其2009年的薪酬為1741萬元遠超同行,儘管2008年受財政部限薪令和該行業績大幅下滑76.8%的影響而縮水近700萬元,紐曼的薪酬仍高達1598萬元。
今年年初中泰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也曬出過自己“224萬元的年收入工資單”截圖,最低一個月的工資也超過6萬元,當時引發了一波不小的爭議。
雖然上週被妻子炫出超8萬月薪,不過這位員工的收入在整個中金公司來說,不過是平均水平。
2021年中金公司員工人均薪酬為98.30萬元,平均月收入約為8.20萬元。這還是降薪後的水平了。要知道在2020年,中金公司的人均薪酬為114.98萬元。
基層員工薪酬都如此,高管就更不必說了。
財報顯示,2020年,中金公司董監高稅前報酬合計1.68億元,其中有7位高管稅前年薪超過1000萬,薪酬最高的為1930.7萬元,平均每天賺5.29萬。
即便是2021年,中金公司高管薪酬降至800萬左右,在券商行業依舊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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