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訊息,銀保監會發布通報稱,近期對渤海銀行、華夏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東亞中國等5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約3.66億元。
其中,針對渤海銀行投向權益類資產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理財產品面向一般個人客戶銷售、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管理不規範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予以罰款9720萬元,對2名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對此,渤海銀行回應稱,此次處罰是基於2018 年中國銀保監會對渤海銀行開展的“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出的。渤海銀行高度重視銀保監會在檢查中指出的問題,成立了由行領導班子成員牽頭的整改小組,重點圍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制度體系、最佳化系統建設、深化風險管理等方面實施全面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
渤海銀行表示,經過近兩年的時間,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該行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監管規定,堅持依法合規經營,持續強化體制機制建設和內部控制,培育合規文化,堅持審慎經營原則,持續推動各項業務穩健發展。目前,渤海銀行主要監管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總體經營情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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