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依法對煤炭價格實施干預措施

由 豆更生 釋出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10月19日電(記者安蓓)為做好煤炭市場保供穩價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於19日下午組織重點煤炭企業、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召開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機制煤炭專題座談會,研究依法對煤炭價格實施干預措施。

近期煤炭價格快速上漲,連創歷史新高,大幅推高下游行業生產成本,對電力供應和冬季供暖產生不利影響,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煤炭是重要基礎能源,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目前價格漲幅已完全脫離供求基本面,且臨近採暖季,價格仍呈現進一步非理性上漲的趨勢。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充分運用價格法規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對煤炭價格進行干預的具體措施,促進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促進煤炭市場迴歸理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價格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密切關注煤炭市場動態和價格走勢,梳理、排查保供穩價工作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堅持“零容忍”,嚴厲打擊散播虛假資訊、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記者瞭解到,19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召開了煤電油氣運重點企業保供穩價座談會,研究安排人民群眾溫暖過冬各項重點工作。

會議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各有關方面有力有序推進落實能源保供穩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9月底以來,已核增一批生產煤礦,10月18日煤炭日產量已超過1160萬噸,創今年新高。目前全國統調電廠存煤近8800萬噸,可用16天,比月初增加900萬噸以上;其中東北三省電廠存煤可用24天,比月初增加11天。在已簽訂年度中長期合同的基礎上,發電供熱企業與煤炭企業又簽訂了1.5億噸中長期合同,絕大部分省份合同簽訂率達到或接近100%,部分省份中長期合同煤炭缺口已落實煤源,正在抓緊簽約。同時,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近日江蘇、山東、湖北、山西等地新增市場交易價格已按價格政策實現近20%的上浮。

對下一步保供穩價工作,會議提出八項措施:一是進一步釋放煤炭產能。二是穩定增加煤炭產量。三是引導煤炭價格迴歸合理水平。四是進一步落實發電供熱企業煤炭中長期合同全覆蓋。五是推動煤電機組應發盡發。六是嚴格按照合同保障供用氣。七是加強能源運輸保障。八是加強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

會議強調,著力排查異常交易和惡意炒作行為,各重點煤炭港口要主動向監管部門提供惡意囤積、哄抬價格等違法線索,對於明顯超出合理水平的交易限制其運輸、裝卸,全力維護煤炭市場秩序。

當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赴鄭州商品交易所調研,並召開專題座談會。會議指出,要高度關注動力煤期貨交易價格波動,著力加強期貨市場穿透式監管,梳理排查異常交易,依法嚴厲查處資本惡意炒作行為並公開曝光,有效維護市場秩序,為煤炭保供創造良好的資本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