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洋)按照《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中規定的指標配置流程,每年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的配置指標申請和京牌小客車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資格稽核結果已於昨天公佈。
據瞭解,2021年小客車指標年度配額為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額度4萬個,新能源指標額度6萬個。個人和家庭指標額度佔年度普通小客車指標配額的95.5%,共計38200個;單位指標額度佔年度指標配額的4%,共計1600個;營運小客車指標額度佔年度指標配額的0.5%,共計200個。
另外,北青報記者從小客車指標辦獲悉,經本市公安機關調查確認,馮某均、於某江、杜某龍存在違反《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非法變相買賣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的行為。
依據規定,小客車指標辦採取如下處理措施:作廢馮某均名下涉案車輛(京N2AC52)的相關小客車指標。同時,三年內(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4日)不予受理馮某均、於某江、杜某龍提出的指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