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發文要求做好防汛救災和災後重建金融服務工作

金融監管總局發文要求做好防汛救災和災後重建金融服務工作

  圖為5月18日拍攝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華社記者李鑫 攝

  記者8月14日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獲悉,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通知,要求銀行機構強化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三農”、基礎設施修復重建和改造升級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援,鼓勵保險資金積極參與災後恢復重建。

  據介紹,為高效助力防汛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幫助受災群眾和企業儘快恢復生產生活,加大金融支援災後重建力度,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做好防汛救災和災後重建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從積極發揮銀行保險資金作用、強化對重點物件的信貸支援、保障金融基礎服務暢通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受災地區監管局和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緊緊圍繞受災群眾、受災企業需求,及時提供有溫度的金融服務,最大限度減少洪澇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影響。

  根據通知,銀行保險機構要保障金融資產和重要資料安全,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執行。要合理採取差別化支援政策,及時摸排在建專案、授信企業的受災情況,主動聯絡受災客戶,提供精準服務。

  金融監管總局要求銀行機構強化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災區交通、通訊、燃氣電力、農田水利、排洪防澇等基礎設施修復重建和改造升級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援,做好個人客戶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針對受災地區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業、養殖企業和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產品。

  通知提出,支援保險機構積極對接受災地區經營主體災後重建、生產恢復等方面的資金需求。引導保險資金透過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為水利、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重大專案提供長期資金支援。(記者吳雨、李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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