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被罰沒3.03億元!支付機構如何“過冬”

針對第三方支付違規問題,今年依舊延續了往年的嚴監管態勢。11月24日,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年內央行已對支付機構開出至少59張罰單,罰沒金額達3.03億元,是去年總額的2倍,其中有近半罰單涉及到“雙罰”,有機構員工最高被罰至65萬元,除了機構層面的處罰,監管對違規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也在加大。

年內被罰沒3.03億元!支付機構如何“過冬”

罰沒3.03億元

是去年罰單總額2倍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雖然罰單數量較去年有所減少,但今年罰單金額呈現加碼趨勢。

統計發現,年內第三方支付行業已收到至少59張監管罰單,被罰沒金額合計3.03億元,重新整理往年罰單總額新高,是去年總額的2倍。

罰單總額重新整理高主要是由於大額罰單的增多。具體來看,59張罰單中,包括1張億元級罰單,5張千萬級罰單以及10張百萬級罰單。其中,商銀信公司涉16項違規行為,於4月29日被央行一次性罰沒1.16億元,重新整理支付罰單最高紀錄。此外,包括銀盈通支付、開聯通支付、新浪支付、裕福支付等機構也因反洗錢問題被央行開出千萬級罰單。

除了鉅額罰單外,也不乏有機構頻繁被央行處罰,淪為罰單“常客”,海科融通公司就是其中一例。根據央行披露,該公司在近兩個月時間內已被央行處罰3次,所涉問題主要包括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法律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嚴格落實商戶實名制,未按規定建立特約商戶資訊管理、檢查等制度,未按規定設定收單賬戶等。

比較來看,2019年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共開出103張罰單,罰沒金額合計超過1.32億元,涉及55家支付機構,其中包括2張千萬元級以上罰單、11張百萬級別罰單。整體來看,儘管處罰頻次高,但是處罰金額也較為“穩定”,大多在百萬元之內。

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評價道,與往年相比,今年的處罰頻次雖然沒有去年高,但是處罰金額的翻倍,能夠更加明顯地看出監管對支付機構違規行為的監管力度在加強。未來支付機構需要進一步保證自身交易的合規性。

“罰單減少、處罰金額增多,反映出支付行業從重從嚴監管的態勢。”麻袋研究院高階研究員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從處罰金額、頻次等來看,年內支付罰單具有如下特徵:一是處罰頻次增加,伴隨著監管頂層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監管科技水平的精進,違規機構的“小動作”已難以藏身,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二是金額屢破新高,對於違規情形惡劣、違規次數較多的“累犯”型機構,監管透過重罰表明其根治亂象的決心。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統計發現,59張支付罰單中,有23張罰單涉及到“雙罰”制,且隨著機構罰單金融的增多,央行對支付機構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也在加大,如商銀信被罰的案例中,該機構涉及違約行為的員工共被罰65萬元,此外在新浪支付被罰案例中,該機構員工共被罰至35萬元。

蘇筱芮認為,今年支付機構“雙罰”趨勢顯著,從被處罰的個人型別來看,既有管理層如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也有業務部門負責人,涉及風控、運營等關鍵部門,表明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正不斷提升。

多方圍剿

反洗錢不力痛點何解

“近年來,第三方支付一直是著重監管的重點,出現過億的鉅額罰單,一方面警示了行業內遊走在灰色邊緣的眾多機構,另一方面也是對過去一段時間發展過快所出現問題的糾正。”蘇寧金融研究院高階研究員黃大智認為,在不同階段,可以看出監管也會有不同方向的重點:如最開始著重整治無證經營支付業務行為,而現在逐漸過渡到細化管理支付機構的收單業務、反洗錢建設等方面。

梳理年內罰單來看,違反反洗錢規定、銀行卡收單管理辦法等,確實是支付機構違規的“重災區”。

就在11月18日,央行反洗錢局副局長王靜還曾公開表示,“強監管恐怕是央行將來在一定時期內要執行的基本政策。今年反洗錢監管罰金預計要超2.15億元”。

王蓬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從處罰結果來看,客戶身份識別、按照規定儲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環節成為支付機構最容易出現的反洗錢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不僅僅是監管處罰,第三方支付機構涉洗錢行為也已引起警方的圍剿。11月24日,宜都市公安局官微通報稱,有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內鬼與犯罪團伙勾結,建立第四方支付平臺,虛開3000多個虛假商戶號,為境外賭博、網路詐騙資金進行中轉、收付43.14億元。近日,宜都市公安局抓獲22名犯罪嫌疑人,打掉多家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扣押、凍結資金近3500萬元。

監管痛罰、警方圍剿下,支付機構反洗錢不力痛點何解?蘇筱芮建議,一是提升合規意識,建立基本合規制度,暢通跨部門協作,明確分工的同時將責任落實到人;二是加強風控水平,靈活運用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新型技術提升合規工作效率;三是適時調整策略,加大商戶巡檢等工作力度,防範外部風險蔓延。

王蓬博同樣稱,對於支付機構而言,一方面,支付機構可以優化合規管理架構,引入相關領域的專業化人才,深入學習和研究合規工作的監管要求,提高自己對於反洗錢等相關規定的理解;另一方面,支付機構也可以根據制度細化落實各項措施,進一步提高自己業務操作過程中的合規程度 ,遇到問題及時採取動作或進行上報。

“反洗錢是一個綜合建設的過程,不僅僅是業務中,更包含在整個反洗錢體系的建設,如制度、軟硬體、人力等方面。支付機構相較於其他金融機構在反洗錢方面的建設經驗和人才儲備都有所不足,不管是相關制度的建設還是理念的形成,都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黃大智進一步稱。

天花板見頂

中小支付機構的立足之道

監管趨嚴、機構違規成本增高的另一面,支付機構還將面臨主營業務天花板見頂,業績增長難的壓力。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年來,不少支付機構陷入增收不增利的經營困局,甚至有機構因為債務纏身被法院多次列入“被執行人”。

“對於支付機構而言,監管的加強和業績增速的放緩使得支付機構原本賴以為生的支付收單業務的天花板開始見頂。”在王蓬博看來,為了更好地實現自身進一步發展,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支付機構開始進行SaaS、智慧營銷、資料分析、金融等一系列增值服務的拓展,預計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支付機構向綜合型的產業服務商進行轉型;此外,位元組跳動、攜程、拼多多等企業在獲得支付牌照後,可能會重新引發移動支付市場的競爭。國內市場的成熟也將推動支付機構進行海外業務的拓展。

黃大智同樣認為,從支付行業當前的局面看,C端格局基本固化,即便實現互聯互通也很難打破當前格局。更多的機會可能在於伴隨產業網際網路的發展而出現的B端服務。對於中小支付機構,想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立足,一方面要打磨更好的產品,能夠為行業提供定製化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要做好服務,用差異化的產品加更好的服務取勝,而非產品價格戰。

蘇筱芮則指出,目前,數字人民幣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衝擊已引發市場熱議,支付機構需要未雨綢繆,提早謀劃,在商戶機構綜合服務解決方案上不斷完善改進,有針對性地做好使用者留存。

“對於中小支付機構來說,首先要第一時間找到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以此為依據進行後續發展戰略的制定;其次,中小支付機構也需要不斷加強自己對於核心優勢場景和客戶的深度挖掘,提高自己對於場景和客戶需求的理解程度,提高自身產品的競爭力。”王蓬博稱。

北京商報記者 嶽品瑜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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