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收到監管罰單。7月27日,北京商報記者透過“信用中國”官網查詢發現,因貸後管理不到位,湖南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被銀保監會湖南監管局罰款30萬元。這也是長銀五八消費金融成立以來收到的首張罰單。
根據罰單內容,2018年2月27日,使用者蔣紅勇透過長銀五八消費金融線上微信公眾號“長銀58金融”註冊並申請工薪貸產品,提交了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名下長沙銀行儲蓄卡。同年3月9日,蔣紅勇獲得長銀五八消費金融20萬元授信額度並於當日完成借款,期限為1年。
此後,蔣紅勇分別於2019年3月5日、7日、8日再次向長銀五八消費金融申請5筆借款,共計20萬元。後經銀保監會湖南監管局查證,2019年5筆貸款中至少有14萬元用於歸還2018年的貸款,與貸款合同中均標明的“貸款用途:傢俱家居”不符。
銀保監會湖南監管局方面表示,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貸後檢查雖排查了貸款資金是否流向房地產、購車、投資、理財等違規領域,但沒有收集用於合同指明貸款用途的相應資料,也未發現上述貸款資金被挪用的情況。
此外,長銀五八消費金融還存在貸後發現問題未及時採取處置措施。2020年7月,蔣紅勇於2019年3月申請的貸款利息開始逾期。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多次催收無果後,指派劉文團隊進行催收,具體由員工向沅負責。而向沅在催收過程中,瞭解到蔣紅勇的相關貸款並非其本人所用,而是蔣紅勇一位朋友暗中使用其資訊辦理。團隊負責人劉文在瞭解情況後,未向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貸後部門及相關領導報告蔣紅勇貸款事項。
銀保監會湖南監管局方面指出,鑑於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就這一貸款事件積極採取司法措施並認真配合調查,同時已就貸後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進行了內部問責,責任認定範圍較為全面,內部問責基本到位,對長銀五八消費金融罰款30萬元。
在蘇寧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孫揚看來,針對長銀五八消費金融這一處罰,對於消費金融機構來說是一個清晰的訊號。從本次處罰檔案披露的資訊來看,貸後相關資訊核實並不難處理,且監管要求並不複雜。但業內仍存在部分消費金融公司為了完成業務發展規模,在消費貸款、小微企業貸款、供應鏈貸款等的貸後管理環節相對鬆懈。
“不少金融機構都是形式化貸後管理,面對貸後管理預警訊號,不看、不管、不聞、不問。”孫揚補充道,這一訊號釋放後,金融監管將進一步下沉到貸後環節,金融機構要放棄形式化貸後管理的幻想,認真做好貸後資金用途監控和分析。
從業績來看,在已開業的消費金融機構中,長銀五八消費金融2020年盈利情況居於中間位置。根據公司股東長沙銀行披露的2020年財報,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在2020年實現營收13.68億元,淨利潤2.81億元。截至2020年末,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資產總額為138.48億元,淨資產12.69億元。長沙銀行還在財報中提到,2020年長銀五八消費金融以快樂房抵貸、長湘貸產品支援社群小微市場主體復工復產。
孫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長沙銀行在城商行中實力較強,且另有一個股東為網際網路公司58同城,這是其優勢所在。但58同城本身也有金融業務,很難再為長銀五八消費金融提供更多資源。
“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註冊資本9億元,資金實力也有待提高。”孫揚稱,同時,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貸款以信用貸款為主,缺少場景化的消費貸款,純信用貸款很難把控資金用途,對於風險控制也不利。
蘇筱芮指出,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被罰一事,既說明機構的貸後管理存在疏漏,也表明2021年以來,消費金融公司的合規情況成為監管重點,消費金融領域的罰單今後可能會迎來較大程度的增長。
北京商報記者 嶽品瑜 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