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訊案震動業界 第三方投顧疾呼:我們不是“黑嘴”

華訊案震動業界 第三方投顧疾呼:我們不是“黑嘴”

儘管華訊投資案件仍未有結語,但是該案給整個投顧諮詢行業帶來的卻是“地震級”影響。

3月22日,華訊投資公告,為了提升公司的決策效率、降低公司營運成本,擬申請在新三板終止掛牌。

“華訊事件後,整個行業受到的衝擊非常大。我瞭解到的是,不少公司主動收縮業務,撤銷分公司,甚至主動裁員的也非常多,給整個行業帶來了負面影響。”中國證券業協會投資諮詢機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寶華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

華訊從被調查到擬摘牌

近日,華訊事件帶來行業震動,83家由證監會頒發牌照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中,有約20家在廣州召開研討會“抱團取暖”,力圖改變“壞形象”,釐清行業定位,進一步提高合規意識,規避投顧行業涉及的法律風險。據劉寶華介紹,國內的第三方證券投資諮詢行業起步於20世紀90年代,迄今已經存續20多年,目前從業人員約10萬人,服務客戶群體近百萬人。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涉眾甚多的行業,今年2月末以來卻因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訊投資”)被調查而陷入恐慌。

今年2月26日,深圳市龍崗公安釋出訊息稱,突擊查處了華訊投資,對147名嫌疑人以涉嫌詐騙和虛假廣告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經檢察機關依法批准,警方已對大連華訊投資公司包括董事長周垂富在內的12名公司高管實施逮捕。據深圳警方初步統計,華訊涉案金額高達27億元。

根據資料,華訊投資成立於2000年,是國內較早取得投顧牌照的公司,2015年開始在深圳一些寫字樓運營,並在新三板掛牌。財報顯示,2020年上半年,華訊投資投資顧問業務收入高達1.69億元,淨利潤3309萬元。

被深圳龍崗警方突查後,3月1日,華訊投資宣佈在新三板停牌。同日,大連證監局對華訊投資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客戶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3月22日,華訊投資公告,為提升決策效率、降低公司營運成本等,擬申請在新三板終止掛牌。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投資諮詢機構與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在法人地位和市場架構上是一樣的,是證券市場的一個子行業,也是一個特許行業,需要獲得證監會頒發的牌照資質。”劉寶華表示,“但是華訊投資全員被調查對行業衝擊很大,也給從業人員帶來了很多疑惑。”

與劉寶華有同感的還包括江蘇一家投顧機構。“大連華訊事件後,給行業帶來的是生存危機,這類似於直接界定要不要繼續做這個行業,做下去是不是意味著違法犯罪,我們自己都不清晰,心裡惴惴不安。”江蘇一家投顧機構高管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

儘管華訊事件尚未一錘定音,但是深圳龍崗公安的相關案件通報,已足以“震懾”行業。

“比如通報中有關投顧機構給客戶提供產品有效定性問題,投顧機構給客戶提供的產品到底有沒有價值,可能需要權威部門來認定,其他非證券權威部門直接否定產品屬性和作用,這樣可能並不客觀專業。”某家投顧機構高管表示。

上述高管還舉例稱,投顧機構是取得了證監會頒發投顧牌照的公司,提供允許的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投顧機構分析師對個股的分析,是對價格的預期,與個人水平和個人能力相關,若客戶據此操作賠錢則投顧機構被認定為欺騙客戶,我認為這可能是專業屬性和個人能力問題,而不是道德或法律問題”。

建立健全與監管溝通

據瞭解,1992年以深圳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公司成立為標誌,證券投資諮詢行業大幕拉開,這也是第三方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正式亮相。

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在早期證券投資理念和投資者教育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證券投資諮詢行業一直以來競爭激烈,“黑嘴”、傳銷式展業問題屢禁不絕,監管後續也進行了多輪整治。

2019年6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執業規範(試行)》,對證券從業資格要求從嚴。同時,證監會也對一些機構採取了暫停新增客戶等監管措施。

截至2月21日,證監會官網披露,持牌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包括華訊投資在內合計有83家,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這些投顧機構大多數以民營股東背景為主。

“我們確實應正視這個行業存在的問題,投資諮詢行業給外界感覺是挺不規範的,社會形象很不好,確實應該反省,為什麼出現這樣的情形,是我們自己做得不好,還是有太多的外界誤會?可能兩方面原因都有。”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林義相說。

林義相表示,投資諮詢行業中確實存在一些害群之馬,需要行政監管機構和司法的介入將其趕出去。近幾年來,隨著監管機制越來越嚴格,行業的相關問題暴露得比較充分,機構和從業人員應提升規範意識,重視合規風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同時,林義相認為,除了股票市場,在銀行理財、基金、信託和保險等領域都廣泛存在投資諮詢服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客戶的不滿和投訴,與其聽從諮詢建議後賠錢有關。但是,投資諮詢服務並不承諾保證投資者的收益,客戶如果對服務不滿意,可以選擇解除合同。希望監管機構和公安機關在處理相關問題時,可以考慮這些情況。

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陶濤則認為,證券業協會等機構是否可以與監管建立一個溝通機制,包括與證監會、檢察院、法院和公安系統等建立溝通機制,“因為公檢法對投資諮詢行業的一些特性還了解不夠,涉及資訊不對稱等問題,透過建立溝通渠道以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

北京市京師(深圳)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陳旭明認為,華訊投資事件給行業帶來合規方面的思考。一方面,華訊案件產生的原因和出現的問題,希望未來司法機關給予清晰的界定,從而促進證券投資諮詢行業進一步合規;另一方面,希望透過華訊事件,促進司法機關進一步合規辦案。

投顧行業定位在哪?

實際上,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業務模式單一問題一直較為突出,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法定業務僅有證券投資諮詢業務一項。

與券商天然具有該業務資質相比,券商能將證券投資諮詢與經紀業務結合發展,採用與佣金捆綁並免費提供諮詢服務模式,而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則只有收取諮詢費一項。

不過,中國資本市場足夠大,券商難以覆蓋全部的投資者,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一方面收取諮詢費,另一方面利用科技手段做活使用者再向券商導流以收取費用,在市場活躍之下,仍然有一定的市場空間。

“投資諮詢行業近年來口碑不好,與沒有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業務有關。”林義相表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院副院長婁秋琴博士表示,華訊投資事件對未來證券投資諮詢行業的影響可能要引起行業重視。

婁秋琴表示,證券投資諮詢行業提供的是證券諮詢服務,是對證券投資的分析、預測或者建議,存在不準確、不全面和被誤讀的風險,並不是確定性的,只能為投資者提供投資參考,投資者必須基於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決策,並承擔相應的風險和損失,“證券市場的走勢,受多方因素的影響,誰也無法準確預測買哪一隻股票就一定賺錢。”

婁秋琴認為,當務之急,證券業協會以及投資諮詢行業的各類公司,應該透過華訊事件的警示,與相關證券監管部門加強互動,讓社會和社會公眾瞭解證券投資諮詢行業的特點,對這個行業的定位有更清晰的認識,避免投資者因根據投資諮詢建議而投資失敗就追責甚至報案要求抓人的現象。當然,作為投資諮詢機構,也要做到依法“盡責”。

陶濤表示,證券投資諮詢行業是一個國際通行的行業,未來隨著中國資本市場大發展,證券投資諮詢行業將是市場中非常重要的買方中堅力量。

對於未來投資諮詢行業的發展模式,林義相認為,投資諮詢行業一直被當成股票上的投資諮詢,這範圍的界定是偏窄的。在居民儲蓄向投資轉化過程中,投資諮詢的業務是廣泛存在的,除了股票市場,還包括銀行理財市場等,專業的投資諮詢中介機構應該給投資者提供專業的投資資訊分析、建議和推薦等一整套服務。

投顧機構需做好合規

華訊事件給證券投資諮詢行業帶來了震動,同時,近年來不管是從證券法修改還是從刑法修改的情況來看,目前針對證券市場的監管都在加強,證券投資諮詢行業也不例外。那麼,行業該如何規避證券投資諮詢領域的法律風險?

婁秋琴指出,證券投資諮詢常見的刑事犯罪風險,包括沒有取得牌照從業而引發的非法經營罪、利用內幕資訊或者非公開資訊引發的內幕交易罪,或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搶帽子”引發的操縱證券市場罪,以及編造並傳播虛假交易資訊罪等。

婁秋琴表示,在具體案例中,要注意區分員工責任、高管責任以及單位責任,既要審查非法所得利益是歸於個人還是單位,也要審查具體行為體現的是個人意志還是單位意志,避免因員工個人行為而擴大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對於單位構成犯罪的,也要根據證據謹慎識別單位中對犯罪行為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單位一把手或者其他高管如果對犯罪行為不知情,也不應當對單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刑事風險,婁秋琴建議,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平時應當做好相關的法律合規工作。在提供諮詢的過程中,從業人員應當以行業公認的謹慎、誠實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完整、客觀、準確地運用有關資訊、資料,利用專業知識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透過審查合格投資人、簽署合同、回訪等方式做好風險控制,對員工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訓,進行合法合規的展業。

她同時指出,證券投資諮詢行業有其自身的專業特點,在對待某一類行為時,監管部門需要謹慎區分該行為是屬於違規行為、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區分行為人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責任還是刑事責任。

同時,婁秋琴呼籲要加強全市場投資者教育工作,強化證券投資存在風險的常識,採取各種有效方式讓投資者充分理解“買者自負”的原則,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避免投資者“一虧損就鬧騰”而帶來的維穩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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