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間,海航控股(600221.SH)公告稱,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將於春節後首個交易日2月18日停牌一天,19日復牌並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改為*ST海航。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與此同時,海航控股公佈,包括新華航空、長安航空、山西航空、祥鵬航空等10家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海航控股主要子公司重整
海航控股和旗下子公司均被受理重整
據海航控股公佈,10家子公司已被海南省高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它們分別是:中國新華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新華航空”)、長安航空有限責任公司(“長安航空”)、山西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航空”)、雲南祥鵬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祥鵬航空”)、福州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福州航空”)、烏魯木齊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航空”)、廣西北部灣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北部灣航空”)、北京科航投資有限公司(“科航投資”)、海航航空技術有限公司(“海航技術”)、海南福順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福順投資”)。
海航控股表示,上述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將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等產生影響。公司將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協助、指導上述公司子公司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運營管理工作,保障生產運營安全穩定,並將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
此外,據海航控股公告,法院已受理大新華航空、海航集團的重整申請,可能對公司股權結構等產生影響,且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確定性。
在這之前,海航控股自身也已釋出《關於債權人申請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富來特國際貨運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富來特貨代”)以海航控股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對海航控股進行重整。
法院已指定海航集團清算組擔任公司管理人。公告披露,關於海航控股的債權申報期限為從法院公告之日(2021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含當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時間為2021年4月12日9時。
海航控股稱,雖然法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式,但存在因重整失敗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雖然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但海航各方面的業務依然保持平穩。紅星資本局也注意到,截至目前海南航空及旗下航空公司的航班均在正常運營當中。
海航控股表示,根據法院於2月10日作出的覆函,同意海航控股在聯合工作組的領導下,在管理人的監督下,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並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公司將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進重整相關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債權人利益和股東權益,力爭儘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復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725億元債務將轉移至海航集團
債務轉移方案細節顯示,公司重整申請被法院受理後,在重整計劃中,按同等比例將部分無救助性質的帶息普通債轉移至股東和關聯方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和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清償,轉移的債務金額預計不少於約725億元。
海航控股表示,為確保債務轉移方案切實可行,公司已經取得了海航集團金融機構總行/總部級債權人委員會多數債權人的支援意見。
紅星資本局查詢203家債委會成員單位債權人回覆情況為:對債務轉移方案書面回函“同意”的債權人147家,佔債委會中債權人總數的 66.82%,超過1/2;代表債權總額佔債委會債權總額的 81.24%,超過2/3,解決方案已獲多數債權人的支援與認可,具有可行性。
過去一年,疫情衝擊疊加大股東拖累的影響,海航控股創下歷史最大虧損。財務資料顯示,公司預計2020年全年淨利潤虧損580億元到650億元,這一“史詩級”虧損額度將創下A股上市公司迄今為止的最高記錄,成為目前的A股“虧損王”。
海航控股表示,其2020年經營性利潤虧損約165億元,但因海航集團等公司重要關聯方被債權人申請重整,導致公司所持關聯方的股權投資、應收關聯方款項、金融資產及飛機資產等預計可能出現損失。基於審慎原則,公司計提對關聯方擔保合同損失,並對所持關聯方的股權投資、應收關聯方款項、金融資產及飛機資產等計提減值損失合計約460億元。
除了海航控股外,“海航系”的多家上市公司2月10日晚間也紛紛釋出重整公告,包括海航基礎(600515.SH)、供銷大集(000564.SZ)、海航科技(600751.SH)等上市公司,均已被法院裁定公司重整,並已指定重整管理人。
紅星新聞記者 李偉銘
編輯 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