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30日,2022全球數字經濟大會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舉辦。圖/新華社
7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全面落實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鞏固經濟回升向好趨勢,著力穩就業穩物價,保持經濟執行在合理區間,力爭實現最好結果。
值得一提的是,會議要求宏觀政策在擴大需求上積極作為、全方位守好安全底線的同時,特別指出“要以改革開放為經濟發展增動力”。其中提到,要推動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完成平臺經濟專項整改,對平臺經濟實施常態化監管,集中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
無論是將平臺經濟置於改革開放的範疇內進行治理安排,還是透露將集中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對於平臺經濟以及對民營企業而言,都無疑釋放出了更為積極、也更為清晰的訊號。
平臺經濟有望迎來價值提升契機
今年以來,多個政策節點傳遞出利好平臺經濟的積極訊號,以及對平臺經濟的支援態度。相應的市場反饋和企業預期,也越來越積極與明朗化。
先是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等九部門出臺的《關於推動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公開發布。《意見》從健全完善規則制度、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最佳化發展環境、增強創新發展能力、賦能經濟轉型發展、保障措施6個方面,共計19條來規範平臺經濟的發展。
3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專題會議提出,有關部門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方針完善既定方案,堅持穩中求進,透過規範、透明、可預期的監管,穩妥推進並儘快完成大型平臺公司整改工作,紅燈、綠燈都要設定好,促進平臺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高國際競爭力。
4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帶動更多就業。
4月29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完成平臺經濟專項整改,實施常態化監管,出臺支援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具體措施。
5月17日,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在“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專題協商會上指出,支援平臺經濟、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支援數字企業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
而本次政治局會議,則指出要“推動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這與年初九部門出臺的《意見》標題相吻合,其重點是“持續”二字,體現我國平臺經濟監管與治理思路正在迴歸本源,突出治理的目的在於促進發展的可持續性。
如何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尤其是提升其可持續性?國家發展改革委作為年初出臺《意見》的牽頭部門,提出將與各部門加強協同,與地方積極聯動,主要從三方面開展工作: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平臺經濟發展規律研究;二是強化政策保障,從資本、人才等方面加強政策引導;三是開展試點探索,依託各類試驗探索平臺,不斷探索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的監管模式,構建與平臺經濟創新發展相適應的制度環境。
與構建環境密切相關的,正是本次政治局會議要求的,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不僅領導幹部要敢為善為,而且“要發揮企業和企業家能動性,營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環境,讓國企敢幹、民企敢闖、外企敢投”。無論對民企在內的各類企業、還是對平臺經濟來說,這句話都頗具“強心劑”的意味。民營經濟和平臺經濟有望迎來新一輪價值提升的契機。
7月21日,滴滴透過官方微博回應:對處罰決定,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圖/新京報資料圖
步入常態化監管新軌道
7月21日,與平臺企業有關的一則訊息引發廣泛關注: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開出80.26億元的鉅額罰款,同時對其兩位主要負責人各處100萬元罰款。這可視為近兩年我國對平臺經濟專項整改,即將告一段落的標誌性事件。
而另一個能夠體現專項整改進入收尾階段的節點,是在7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包括多個平臺企業收購案在內的28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表示“全力支援企業發展,正依法加快完成存量案件清理工作,助力企業輕裝上陣,推動企業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這也是容易被忽視的一個節點。事實上,從3月中央金融委會議提出“穩妥推進並儘快完成大型平臺公司整改工作”開始,平臺經濟專項整改就正式按下了加速鍵,監管脈絡和預期更顯明晰,平臺企業和網際網路行業也隨之開始走出轉型發展陣痛期。
正因如此,在處理前述28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的同時,監管部門強調推進“常態化監管”帶來的積極效應,表示“隨著反壟斷常態化監管的深入推進,企業經營者集中申報意識不斷提高,積極自查歷史交易,主動報告涉嫌未依法申報行為並積極配合調查”。
對平臺經濟來說,完成專項整改之日,也是步入常態化監管軌道之時。“十四五”規劃提出要“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如今數字經濟治理也進入常態化監管新階段。為更好保障實現高質量發展,創新數字經濟治理模式、構建新型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勢在必行。《“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也提出,探索建立適應平臺經濟特點的監管機制,推動線上線下監管有效銜接,強化對平臺經營者及其行為的監管。
一個與常態化監管相關聯的機制是,7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函,同意建立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多達20個部門組成,國家發展改革委作為牽頭單位,由其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
平臺經濟作為數字經濟的代表形態,也是數字經濟的關鍵一環。建立數字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意在“加強統籌協調,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其四項職責中,尤以第一項與平臺經濟相關,包括“推進實施數字經濟發展戰略,統籌數字經濟發展工作,研究和協調數字經濟領域重大問題,指導落實數字經濟發展重大任務並開展推進情況評估,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常態化監管,理應是機制化監管、法治化監管。一個基本特點是從單邊監管走向多元共治,實現協同治理。
一方面,要破解“九龍治水”各管一攤的傳統格局,形成監管力量之間的有機統合,上述聯席會議是其一種雛形;另一方面,要劃分好政府部門和網際網路平臺等主體的權責邊界,推動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協同發力。而數字科技力量身在其中,也能夠為常態化監管和治理更好賦能。
資料圖。圖/IC photo
將集中推一批“綠燈”投資案例
三個月前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平臺經濟是“有效管控重點風險”項下內容,與房地產和資本市場兩大風險並列。而本次會議,將平臺經濟置於改革開放的範疇內進行治理安排,強調“要以改革開放為經濟發展增動力”,意味著其在當下被寄予了更多的期待。這也使得上次提出的“出臺支援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具體措施”,這次有了更為落地的表述:集中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
需要指出的是,“紅綠燈”的提法,是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來的。當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資本的特性和行為規律,要為資本設定“紅綠燈”,依法加強對資本的有效監管,防止資本野蠻生長。
今年3月16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對其進一步落實與細化,指出“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方針完善既定方案,堅持穩中求進,透過規範、透明、可預期的監管”“紅燈、綠燈都要設定好,促進平臺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高國際競爭力”。
4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依法規範和引導我國資本健康發展進行第三十八次集體學習,重申要設立“紅綠燈”,健全資本發展的法律制度,形成框架完整、邏輯清晰、制度完備的規則體系。
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表示要設定好“紅燈”“綠燈”,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帶動更多就業。
何謂“紅綠燈”?
通常而言,亮“紅燈”,是指要以負面清單形式分類別設定“禁區”和“限制區”,嚴防資本衝擊經濟社會秩序。開“綠燈”,則是在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和市場充分競爭領域,鼓勵資本進入與發展,以公平競爭提高發展質量,營造好市場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支援和引導資本助力經濟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設定好“紅綠燈”,就是要讓規則更明晰、預期更穩定。
在此過程中,正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所提醒的,按照市場經濟基本要求,國家早已明確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上的禁止性條款是不能觸碰的“紅燈”領域,而“綠燈”領域需要審批和行政許可。從發展趨勢來看,負面清單會越來越短。從法治角度考慮,資本規範需要和平臺企業創新有機融合。
數字經濟發展是一條不斷創新之路,平臺企業作為數字經濟的神經中樞,離不開支援創新的制度環境持續滋養。本次政治局會議提出要集中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成為支援引導資本和平臺重構發展秩序的一個新開端。在案例基礎上,今後進一步機制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方能行穩致遠。這也是現代治理的應有之義,值得期待。
當前,平臺經濟穩就業、促發展等貢獻更加凸顯。例如在穩就業層面,除了其自身存量就業規模龐大,平臺企業還能創造更多的增量就業空間。而隨著相關政策走深向實,在促進科技進步、繁榮市場經濟、便利人民生活、參與國際競爭等方面,平臺經濟將發揮更為積極有效的價值。
特約撰稿人 朱克力(經濟學者,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
編輯 李瀟瀟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