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偉祿集團(01196)公佈,根據貸款人的法律顧問向先施的法律顧問提供的資料,先施應向貸款人支付1.5億港元貸款融資項下計算至2021年5月12日止的未償還本金額連同應計利息合共1.52億港元。此外,貸款人亦要求獲額外支付合共73萬港元,以就貸款人據知所產生的費用及開支向貸款人作出彌償。
於2021年5月12日,先施提取了偉祿貸款融資的全部金額。據偉祿瞭解,先施已於同日利用偉祿貸款融資償還全數未償還金額及彌償金額,超出1.52億港元的款額則以其內部資源償付。儘管貸款人接納先施的全數還款時並無作出任何承諾,但偉祿相信,根據1.5億港元貸款融資下對先施的物業及資產抵押的擔保檔案將於適當時候獲貸款人解除及╱或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