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宋亦桐 李海顏)1月27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中原銀行釋出公告,於1月26日與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訂立吸收合併協議。根據吸收合併協議,此次吸收合併的對價為284.7億元,均將以分別向售股股東發行代價股份的方式支付。
據瞭解,2021年10月27日中原銀行釋出公告稱,擬吸收合併洛陽銀行、平頂山銀行、焦作中旅銀行。對於吸收合併原因,中原銀行提到,期望透過潛在吸收合併最佳化該行,並使該行能繼續拓展成一流的商業銀行及實現整體業務的高質量發展。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河南省政府也在推動中原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1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實施方案》,宣佈擬推動中原銀行、鄭州銀行等地方金融機構發起設立銀行理財子公司,鼓勵銀行及銀行理財子公司依法依規與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和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