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一則回覆引股價漲18%!拉卡拉“是否炒作股價”遭交易所質疑

由 無英 釋出於 財經

​由於一則對投資者提問的回覆,第三方支付公司拉卡拉(300773)股價上週五暴漲18.02%,創其上市首日後的漲幅新高,也吸引了交易所的關注。

11月29日,深交所向拉卡拉發出關注函,要求其說明對於互動易平臺問題的回覆是否謹慎、客觀,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是否存在違反資訊披露相關規定的情形。

截至11月29日收盤,拉卡拉暫未作出回覆,當天股價下挫6.67%,收於27.99元/股。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線下收單與拉卡拉業務是兩個業務路線,拉卡拉優勢在於銀聯收單體系內,是銀行卡收單業務,而不是掃碼和聚合支付方向。

關注函直指“是否炒作股價”

 

記者瞭解到,事件起因是一則“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於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訊息在11月26日引起廣泛關注。當天,拉卡拉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回覆投資者相關提問時表示,“按照收單業務規則,個人收款碼不符合監管要求,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但市場上一直有大量商戶使用支付寶、微信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央行新規的執行,進一步明確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讓支付市場迴歸四方支付的本質,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

 

 

或受此訊息影響,拉卡拉股價在11月26日11時03分左右開始直線拉昇,不到十分鐘時間,股價從25元左右漲到30元左右,漲幅近18%。此後,拉卡拉股價波動上漲,最終收報29.99元,當日上漲18.02%。

深交所在關注函中披露,2018-2020年,拉卡拉支付業務佔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91.92%、88.71%和83.95%,逐年下降;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拉卡拉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淨利潤分別為7.93億元、9.01億元和7.45億元,同比增速分別為36.99%、13.53%和5%,增速持續放緩。

深交所在關注函中要求拉卡拉,結合公司相關業務經營業績、所處行業政策、市場需求及環境變化、報告期淨利潤下滑的主要影響因素及其持續性等,補充說明公司業務基本面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近期股價上漲是否與公司基本面相匹配,並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此外,深交所要求拉卡拉結合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10月13日公佈的《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相關規定,認為“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的依據及合理性,並核實說明公司對於互動易問題的回覆是否謹慎、客觀,是否存在炒作股價的情形,是否存在違反資訊披露相關規定的情形。

“個人收款碼將被禁止商用”系誤讀

實際上,“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於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訊息系對《通知》相關內容的誤讀。

記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透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對於個人收款碼,《通知》提出以下針對性要求:

一是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徵的個人收款條碼使用者參照特約商戶管理,要求為此類個人使用者提供商戶收款條碼,提升對個人經營者的收單服務質量。

二是要求個人靜態收款條碼原則上禁止用於遠端非面對面收款,確有必要的實行白名單管理,以防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出售、出租、出借用於搭建賭博活動線上充值通道。

三是對透過截圖、下載等方式儲存的個人動態收款條碼參照執行個人靜態收款條碼有關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藉助個人動態收款條碼規避政策要求。

四是要求審慎確定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白名單准入條件與規模、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的有效期、使用次數和交易限額,防範白名單濫用風險。

《通知》意在將有明顯經營特徵的個人收款條碼使用者,參照特約商戶管理。經營活動是指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經營活動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經營性租賃、購買商品、接受勞務、廣告宣傳、推銷產品、繳納稅款等。但對於日常生活、消費的非經營性活動的個人收款條碼,則不需要參照特約商戶管理。

11月27日,央行有關部門也向新華社記者表示,“個人收款碼將被禁止商用”系誤讀。使用“碼牌”或者列印封裝的二維碼的商戶,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如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但消費者日常支付體驗和感受不會受到影響。

王蓬博指出,此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條碼轉移賭資,為跨境賭博活動提供支付通道。而此次央行將條碼支付特別是將個人經營者納入商戶管理,實際上增加了商戶數量。從長遠看,將有效避免個人收款碼通道被非法交易平臺利用,商戶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將有利於整體行業的發展。

記者 | 餘繼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