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北京文化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1月4日,受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影響,北京京西文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文化”)在2021年的首個交易日開盤一字跌停。截至今日收盤,北京文化報收5.28元,跌幅為10.05%,總市值為37.8億元。
1月3日晚間,北京文化釋出多份公告,披露了其因信披違規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北京證監局警示函,以及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等資訊。
根據公告,北京文化公司於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此外,北京證監局對北京文化及其高管宋歌(公司董事長、前總裁)、張雲龍(副總裁)、陳晨(時任副總裁、董事會秘書)下發了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北京文化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項:
1、北京文化於2018年部分專案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規定的確認條件,導致公司於2018年度多計營業收入約4.6億元,多計淨利潤約1.91億元。公司2018年年報財務資訊披露不準確。
2、公司未能對收購子公司進行有效整合,缺少對子公司項管控、預付資金管理與監督等關鍵控制環節,內控設計層面存在缺陷。另外,公司子公司部分專案預算調整、合同簽訂未經母公司層面審批,不符合公司《合同審批流程及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內控執行層面存在缺陷。
公司在對子公司管理、預付款及投資款管控、專案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問題,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2018年年報中內控自我評價報告部分披露財務報告重要缺陷數量為0個,該資訊披露不準確。
警示函顯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北京文化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宋歌、財務負責人張雲龍及董事會秘書陳晨未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相關人員予以警示,將相關違規行為計入誠信檔案。
對此,北京文化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北京文化收到證監會調查公告原文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文化主營業務為影視文化業務,包含電影、電視劇網劇、藝人經紀、新媒體等業務板塊,曾出品《流浪地球》、《戰狼Ⅱ》、《我不是藥神》、《無名之輩》等多部爆款電影。
但是公司業績卻不如所出品的電影票房亮眼。北京文化11月釋出的2020年三季度報告顯示,2020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1308萬元,同比下滑98.1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1.17億元,較上年同期由盈轉虧。
而其財務問題早在此前便顯現端倪。
2020年4月29日,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長婁曉曦在微博實名舉報,北京文化涉嫌系統性財務造假,舉報高管宋歌、張雲龍涉嫌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詐發行債券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職務侵佔罪。
北京文化方面則在隨後反駁稱,婁曉曦因涉嫌挪用資金罪,已出逃海外。婁曉曦已於1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正式立案,目前此案正在偵査過程中。
但在此事爆發同一日,北京文化釋出了更正後的2018年年度財務報表,將營業收入由12.05億元調減為7.41億元,同時將營業成本調減了2.52億元,由此多確認了4.64億元的營業收入。事件後,北京文化就曾經歷過一次跌停。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北京文化曾因股東累計減持超100次,成為A股市場被連續減持次數最多的公司。此後,北京文化的減持類公告不斷,1月3日晚間披露的公告中也有大股東減持的訊息。
來源:觀察者網·大橘財經
編輯:趙野平
編審:安軼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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