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公司變更怎麼辦理?有什麼流程?

由 高會雲 釋出於 財經

一、有限責任公司名稱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字號查詢證明或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1份);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住所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新公司住所使用證明;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五)、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有限責任公司營業期限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六、有限責任公司實收資本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1份);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七、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七)、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1份);


  (八)、增加註冊資本的,同時增加新股東的,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


  (九)、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原件1份)


  (十)、減少註冊資本的,在報紙上登載一次的減資公告(原件1份)和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原件1份)。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股權轉讓協議(原件1份,涉及國有產權的提交國有產權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股權轉讓協議還應經產權交易機構鑑證;不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辦理公證或鑑證);


  (七)、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八)、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改變姓名或者名稱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簽署);


  (五)、股東或者發起人改變名稱或姓名的更名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及更名後的主體資格證明(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十、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公司型別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原件1份);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原件1份,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股東代表大會決議(原件1份);

 (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六)、提交擬變更的公司型別設立登記時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同時還應提交填寫好的相應公司型別的設立申請書。

  十一、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出資方式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七)、新的驗資報告(原件1份);

  十二、有限責任公司遷入、遷出本市


  遷出本市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原件1份);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決定(原件1份);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股東代表大會決議(原件1份);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七)、遷出本市的,提交遷入地登記機關同意遷入的檔案(原件1份)。


  遷入本市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六)、遷入本市的,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七)、遷入本市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法律法規有關消防、環保、國土等方面對住所有特殊規定的,須提交有關部門批准檔案(原件1份);


  (八)、遷入本市的,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1份);


  (九)、遷入本市的,原公司登記機關移交的經封存的公司登記檔案(原件1),經審   查檔案中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需補齊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