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證監會6月1日釋出關於提供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資訊查詢比對服務的通知。證監會指出,根據《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以下簡稱《指引》)要求,將由各證監局協助提供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資訊查詢比對服務。
證監會指出,第一,開展輔導工作的保薦機構(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可在擬公開發行並上市或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以下簡稱“發行人”)提交輔導驗收申請前,向發行人所在地證監局提交查詢申請。第二,保薦機構在申請查詢時應當一次性提供需查詢的發行人股東資訊。證監局接到查詢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保薦機構反饋結果。原則上保薦機構對一家發行人僅可提交一次查詢申請。第三,保薦機構應做好查詢資料的使用管理。查詢結果僅輔助用於提交《指引》要求的專項說明,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第四,本通知印發前已提交輔導驗收申請或申報的,保薦機構可在本通知釋出後一個月內,參照上述要求提交一次查詢申請。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