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眾應互聯(002464.SZ)釋出公告,先前,公司以自籌資金4.75億元收購谷紅亮、共青城沃時代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沃時代”)、孝昌明雅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合計持有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彩量科技”)100%的股權,並於2017年7月19日與交易對方簽署了《崑山金利表面材料應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股東之資產購買協議》。
根據《資產購買協議》第四條關於業績承諾與補償等條款,協議約定如下:(1)補償責任人(谷紅亮、沃時代)承諾:彩量科技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預測盈利數分別確定為5,000萬元、6,000萬元和7,200萬元。
補償責任人承諾:如本次交易完成後,彩量科技在利潤承諾期(2017年度至2019年度)任一年度內實際盈利數低於所約定的業績承諾數,則補償責任人將依據約定的方式對公司進行相應的盈利預測補償。
(2)補償責任人承諾:在業績承諾期內各年實現的經營性現金流量淨額(以具有證券業務資質的審計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意見為準)不低於當年承諾淨利潤的80%,如果彩量科技發生經營性現金流淨額低於淨利潤80%,且加上次年3月31日前回收的上年度末形成的應收賬款金額仍無法滿足經營性現金流淨額達到淨利80%要求的情況,則低於80%的部分,補償責任人承諾以現金形式對公司進行補償。
因上述2項承諾未達標,公司對補償責任人提起訴訟,於2021年2月1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和《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