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聯合釋出《》(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明確,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
問:個體工商戶申請代開貨運發票時,還預徵個人所得稅嗎?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個體工商戶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發票時,需要預徵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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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來源:北京平谷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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