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鉀肥之王”涉嫌非法採礦罪 鹽湖股份攤上事了

10月12日,剛剛恢復上市兩個月的“鉀肥之王”鹽湖股份又突發新狀況。

在昨日收盤後,鹽湖股份公告稱,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下稱“鹽湖能源”)10月11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告知函》,鹽湖能源歷史上在未取得探礦證、採礦證的情況下,對青海省天峻縣木裡煤田聚乎更礦區七號井煤炭資源實施開採的行為涉嫌非法採礦罪。

“鉀肥之王”涉嫌非法採礦罪 鹽湖股份攤上事了

此外,公告還指出,根據初步測算,鹽湖能源非法採礦產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約3.57億元。為降低鹽湖能源涉嫌非法採礦產生的社會影響及法律影響,鹽湖能源擬將非法採礦產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時退繳至公安機關。

子公司已被列入殭屍企業

天眼查顯示,鹽湖能源成立於2012年6月,註冊資金5000萬元,系鹽湖股份全資子公司。

在經營方面,鹽湖能源主要負責鹽湖股份原金屬鎂一體化專案配套工程木裡煤田聚乎更礦區七號井煤礦建設、運營。但是,金屬鎂一體化等專案,不僅未能按照專案設計規劃達產盈利,反而侵蝕了鹽湖股份依靠鉀肥、鋰業資源形成的利潤,從而導致整個鹽湖股份在前些年陷入困境。

目前,鹽湖能源已退出木裡礦區,停止在木裡礦區的一切經營、生產、銷售行為,無實際生產經營業務。

公告顯示,鹽湖股份已將鹽湖能源列入殭屍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鹽湖能源前期已經計提了相應資產減值準備。

非法所得退繳後還有賠償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退繳3.57億元的非法所得,根據《關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告知函》及相關法律法規,鹽湖能源未來還需要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費用。這筆賠償費用具體金額是難以估計的。

對此,鹽湖股份相關人員表示,“鹽湖能源2014年後就再無實際生產經營,這次的告知函相當於給歷史遺留問題畫上一個句號。”

自鹽湖股份恢復上市後,公司已將主業重新聚焦在鉀肥和鋰礦業務,不再涉及金屬鎂一體化等專案。目前,鹽湖股份正在與有關部門積極溝通,相關事件正在妥善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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