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就《關於規範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公開徵求意見

  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中國銀保監會網站30日訊息,為釐清各類信託業務邊界和服務內涵,引導信託公司以規範方式發揮信託制度優勢,鞏固治理成果,豐富信託本源業務供給,銀保監會起草了《關於規範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通知》擬強調信託公司受託人定位,根據各類信託服務的實質,以信託目的、信託成立方式、信託財產管理內容為分類維度,將信託業務分為資產管理信託、資產服務信託、公益/慈善信託三大類,並在每一大類業務下細分信託業務子項,規範每項業務的定義、邊界、服務內容和禁止事項,明確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工作要求。

  《通知》共分為四部分。一是總體要求。明確《通知》的起草目的和原則。二是明確信託業務分類標準和具體要求。將信託業務分為資產管理信託、資產服務信託、公益/慈善信託三大類,並在每一大類業務下細分信託業務子項。三是落實信託公司主體責任。要求信託公司按照信託業務新分類要求,嚴格把握信託業務邊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內控機制,定期排查,嚴肅問責,確保按新分類標準規範開展信託業務。四是強化監管引領。銀保監會將進一步完善各類具體業務監管規則和配套機制,指導派出機構對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分類準確性和展業合規性實施持續監管。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擬將信託業務分為資產管理信託、資產服務信託、公益/慈善信託三大類25個業務品種,具體包括:一是資產管理信託。依據資管新規,按投資性質不同分為4個業務品種,包括固定收益類信託計劃、權益類信託計劃、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信託計劃和混合類信託計劃。二是資產服務信託。按照服務具體內容和特點分為財富管理服務信託、行政管理服務信託、資產證券化服務信託、風險處置服務信託、經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資產服務信託等5小類,共19個業務品種。三是公益/慈善信託。按照信託目的不同分為慈善信託和其他公益信託2個業務品種。

  為加強風險防控,促進信託公司迴歸本源,《通知》擬明確堅持壓降影子銀行風險突出的融資類業務,信託公司按照前期既定工作要求繼續落實。同時,明確信託公司開展信託業務應當立足受託人定位,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服務,不得以信託業務形式開展為融資方服務的私募投行業務。銀保監會將修訂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具體監管要求,保障信託業務符合信託實質。

  《通知》擬按照資產服務信託的實質,對照資管新規關於破剛兌、去通道、去巢狀等精神,完善資產服務信託的分類標準和監管要求,如:一是明確資產服務信託不得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二是明確資產服務信託不得為任何違法違規活動提供通道服務。三是明確資產服務信託不涉及募集資金。四是資管產品管理人作為委託人設立資產服務信託,信託公司僅限於向其提供行政管理服務,且不得與資管新規相沖突,以防多層巢狀、變相加槓桿、會計估值不符合資管新規要求等情形。五是信託公司開展資產服務信託,原則上不得發放貸款,也不得透過財產權信託受益權拆分轉讓等方式為委託人融資需求募集資金,避免服務信託變相成為不合規融資通道等等。

  對存量信託業務整改方面,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推動信託公司穩妥有序整改,確保平穩過渡,《通知》擬設定3年過渡期。信託公司應對各項存續業務全面梳理,制定計劃,有序整改。其中契約型私募基金業務按照嚴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其他不符合分類要求的信託業務,單設待整改信託業務一類,根據過渡期安排有序實施整改。已納入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後個案處理範圍的信託業務,應當納入待整改業務,並按照資管新規有關要求及前期已報送的整改計劃繼續整改。(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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