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物流狀告布勒商業,案由系海上、通海水域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樂居財經訊 6月12日,林森物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森物流”)新增1則開庭公告,該案案號為(2021)蘇72民初1181號,案由系海上、通海水域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上訴人/原告為林森物流,被上訴人/被告為布勒(無錫)商業有限公司,法院為南京海事法院,開庭時間為6月22日。
據企查查,布勒(無錫)商業有限公司於2007年7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為王維波,註冊資本550萬美元。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食品加工機械、糧食處理和加工機械、飼料機械、港口裝卸機械、熱處理機械等。該公司由布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100%控股。
林森物流於1991年1月成立,法定代表人為沈林,註冊資本為1.08億元。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汽車客貨運輸、危險貨物運輸、國內集裝箱運輸、零擔貨物運輸、快速貨運等。該公司由沈林持股60%,胡永生持股25.5%。公司對外投資企業35家,包括泰州南化物流有限公司等。
(責編:王敏)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