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盾安環境(002011.SZ)釋出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諸暨市薪原智勇商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薪原智勇”,為公司實施《事業合夥人計劃》的持股平臺)《關於事業合夥人計劃購買標的股份情況的告知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事業合夥人計劃標的股份購買期限已屆滿,最後一筆標的股份購買的日期為2021年1月14日,公司透過薪原智勇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買入公司股票1501.37萬股,佔公司股本的1.64%,成交均價約為4.063元/股(含交易費用),成交金額合計60,987,569.66元,剩餘金額留作備付資金。
本次事業合夥人計劃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姚新義先生、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盾安精工集團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舟山如山匯金壹號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構成一致行動人關係。
薪原智勇作為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本次增持之前,薪原智勇未持有盾安環境股份;一致行動人浙江盾安精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盾安精工”)持有盾安環境270,360,000股股份、一致行動人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盾安控股”)持有盾安環境89,069,416股股份、一致行動人舟山如山匯金壹號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如山匯金壹號”)持有盾安環境26,041,666股股份、一致行動人姚新義先生持有盾安環境1,300,104股股份,薪原智勇及其一致行動人共計持有盾安環境386,771,186股股份,佔盾安環境股份總數的42.17%。
本次增持後,薪原智勇持有盾安環境15,013,662股股份,佔盾安環境股份總數的1.64%;盾安精工、盾安控股、如山匯金壹號及姚新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數未變化,薪原智勇及其一致行動人共計持有盾安環境401,784,848股份,佔盾安環境股份總數4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