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網站10月13日釋出《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於遠端非面對面收款。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於《通知》出臺的背景,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當前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面臨一些新問題、新挑戰。例如,部分市場主體變造交易的手段不斷翻新,透過擅自更改終端交易路由、商戶編碼、商戶名稱、交易地址等方式隱藏違規交易,導致交易資訊難以還原真實消費場景,不僅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引發投訴糾紛,還為不法分子借道轉移違法犯罪資金帶來可乘之機。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條碼轉移賭資,為跨境賭博活動提供支付通道。
該負責人稱,為有效提升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風險管理水平,有力斬斷跨境賭博等犯罪“資金鍊”,保障社會公眾利益,人民銀行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通知》。
《通知》總體上有助於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上述負責人介紹,一方面,《通知》從多主體、多維度進一步規範支付受理終端與特約商戶管理,有利於防範不法分子透過改造支付受理終端、申請虛假商戶等手段盜取消費者個人資訊,甚至盜用賬戶資金;另一方面,《通知》要求清算機構完善支付業務報文規則,支援本機構成員機構滿足客戶必要合理的交易資訊查詢需求,有利於提升銀行、支付機構的對賬單、交易資訊查詢等服務質量,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減少相關糾紛和投訴。
長遠來看,《通知》關於規範個人收款碼的相關要求將進一步提升對個人經營者和小微商戶的收單服務質量。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收款碼使用者,《通知》要求收單機構參照特約商戶管理。個人經營者和小微商戶配合收單機構完成商戶入網程式之後,收單機構應當按照商戶服務標準提供支付服務,按規定建立商戶與收單結算賬戶等要素資訊關聯對應關係,這有助於從源頭防範外包機構挪用資金、大商戶“二清”等風險,有助於更好地保障個人經營者和小微商戶的資金安全和服務體驗。
禁止用於遠端非面對面收款
近年來,個人收款條碼得到廣泛運用,有效滿足了社會公眾的個性化、多樣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經濟、地攤經濟的資金收付效率。但與此同時,個人收款條碼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
上述負責人介紹,例如,部分機構使用個人收款條碼轉賬業務辦理大量生產經營、生活消費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質,導致交易資訊失真,影響風險監測效果,也不利於藉助支付服務為經營活動賦能增值。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臺”,以高額收益為餌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端轉移賭資,將賭資分拆隱藏於眾多正常交易場景,擾亂了條碼支付業務正常秩序,影響了涉賭“資金鍊”追溯機制的實效。
在規範個人收款條碼方面,這位負責人介紹,一是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徵的個人收款條碼使用者參照特約商戶管理,要求為此類個人使用者提供商戶收款條碼,提升對個人經營者的收單服務質量。二是要求個人靜態收款條碼原則上禁止用於遠端非面對面收款,確有必要的實行白名單管理,以防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出售、出租、出借用於搭建賭博活動線上充值通道。三是對透過截圖、下載等方式儲存的個人動態收款條碼參照執行個人靜態收款條碼有關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藉助個人動態收款條碼規避政策要求。四是要求審慎確定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白名單准入條件與規模、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的有效期、使用次數和交易限額,防範白名單濫用風險。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此外,對特約商戶管理,上述負責人強調,《通知》秉承“誰的商戶誰負責”,收單機構作為特約商戶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應加強對特約商戶經營活動合法性、申請收單服務真實意願的實質性稽核,落實對特約商戶的持續性管理義務,並進一步明確了商戶身份稽核方式:對於具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實體特約商戶,要求收單機構應現場核實商戶身份;對於網路特約商戶、無固定經營場所實體特約商戶,考慮到其現場核實難度大、成本高,要求收單機構原則上透過人工或智慧客服同步影片等方式核實商戶身份。
同時,這位負責人強調,《通知》立足“誰的網路誰負責”,要求清算機構建立入網特約商戶資訊平臺,並遵循最小必要原則採集特約商戶核心入網資訊,對成員機構接入本網路的特約商戶的真實性、安全性和合法合規性進行必要審慎管理,對成員機構與入網特約商戶、支付受理終端的關聯關係和收單交易風險進行持續監測。清算機構收集和使用的商戶資訊限於上述特定目的範圍,不得過度收集或使用資訊。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