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0日訊 東北證券(000686.SZ)昨日晚間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報告。今年上半年,東北證券實現營業收入29.26億元,同比減少20.71%;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03億元,同比增加5.44%;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6.81億元,同比增長3.8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1.23億元,同比減少97.20%。
東北證券表示,營業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貨現貨交易規模和報表列報方式影響,本年度渤海期貨根據市場變化調整現貨交易業務策略,降低現貨交易業務規模,使得現貨交易業務收入和成本同時減少,如以渤海期貨現貨交易業務淨收入計算,公司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增加6.32%。
今日東北證券股價小幅上漲。截至收盤,東北證券報8.49元,漲幅0.83%。
報告期內,東北證券基本每股收益為0.30元/股,同比增長7.14%;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為4.14%,比上年同期下降0.06個百分點。
截至今年6月末,東北證券資產總額為773.10億元,比上年度末增長12.56%;負債總額為594.77億元,比上年度末增長16.0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171.38億元,比上年度末增長2.81%。
截至報告期末,東北證券的流動比率為234.00%,比上年末減少44.96個百分點;速動比率為234.00%,比上年末減少44.96個百分點;資產負債率為70.58%,比上年末增長3.55個百分點。
東北證券從事的主要業務為證券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證券投資業務、資產管理業務、信用交易業務。其中,證券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證券投資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的營業利潤率均比上年同期減少。
按照營業收入構成來看,報告期內,東北證券證券經紀業務實現營業收入6.45億元,同比增長0.24%,營業利潤率55.46%,比上年同期減少8.72個百分點;投資銀行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05億元,同比增長8.96%,營業利潤率57.14%,比上年同期減少4.77個百分點;證券投資業務實現營業收入3.39億元,同比減少61.08%,營業利潤率87.80%,比上年同期減少8.04個百分點;資產管理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27億元,同比減少14.55%,營業利潤率62.07%,比上年同期減少15.52個百分點;信用交易業務實現營業收入4.85億元,同比增長14.03%,營業利潤率96.75%,比上年同期增加20.47個百分點。
投行業務方面,2021年上半年,東北證券共完成保薦專案4個,其中IPO專案1個,再融資專案1個,精選層發行專案2個;新增申報保薦專案4個,新增立項保薦專案10個。
此外,2021年上半年,東北證券完成公司債券主承銷專案8個。新增完成併購及財務顧問專案5個,新增申報專案3個;已立項專案21個,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專案1個,其他財務顧專案18個,股轉併購及財務顧問專案2個。完成轉入新增儲備客戶5家,服務創新層企業24家,新增掛牌立項1個,完成股票發行8次,行業排名並列第11位;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督導掛牌企業211家。
半年報顯示,今年上半年,東北證券信用減值損失為724.33萬元,同比減少90.64%,主要由於本期計提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減值損失較上年同期減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東北證券母公司共有員工2858人,其中高階管理人員9人。
截至今年6月末,合併口徑下,東北證券應付職工薪酬為9.82億元,上年末為11.07億元。母公司口徑下,東北證券應付職工薪酬為8.37億元,上年末為9.17億元。
今年上半年,合併口徑下,東北證券支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為10.40億元,上年同期為7.28億元。母公司口徑下,東北證券支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為8.03億元,上年同期為5.51億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計算,今年上半年,合併口徑下,東北證券員工薪酬福利總額為9.15億元。母公司口徑下,東北證券員工薪酬福利總額為7.23億元。按照在職員工人數計算,母公司人均薪酬福利25.29萬元。
報告期內,東北證券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元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另外,報告期內,公司新增超過5000萬元的訴訟仲裁事項3起。
第一起為公司與灃沅弘(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新紀元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信託收益權轉讓糾紛案。
2018年1月5日,公司申購“華寶-寶洛豐盈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優先順序份額,申購金額為人民幣2.5億元。灃沅弘(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灃沅弘公司”)與公司簽署《華寶-寶洛豐盈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優先順序信託收益權轉讓協議》,約定灃沅弘公司有義務指定第三方(含灃沅弘公司)受讓公司所持有的上述信託計劃的信託收益權。新紀元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紀元期貨”)出具《業務合作函》,承諾如其未能安排合格機構投資者或者以其他合法形式受讓公司持有的信託計劃份額收益權,將承擔違約責任。此後,灃沅弘公司未按約定支付轉讓價款,新紀元期貨亦未按承諾安排合格機構投資者或者以其他合法形式受讓公司持有的信託計劃份額收益權,構成違約。2021年3月,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灃沅弘公司立即向公司支付信託收益權轉讓價款264,047,945.21元及違約金,要求新紀元期貨承擔共同給付責任。截至報告披露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第二起為公司與吉林敦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侵權糾紛案。
2021年5月19日,原告吉林敦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敦化農商行”)以公司作為“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在該產品設立、募集和存續過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導致敦化農商行遭受重大損失472,149,930.82元為由,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公司予以賠償。
“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長盈4號”)由公司作為管理人於2013年發起設立,委託人為恆豐銀行南通分行。產品設立後,委託人指令公司與吉林昊融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特定股權收益權轉讓與回購協議》,投資3億元用於受讓昊融集團持有的8,000萬股吉恩鎳業股票收益權。後恆豐銀行南通分行將“長盈4號”資產受益權轉讓給敦化農商行。2017年4月,因昊融集團在“長盈4號”到期後無法按期支付回購本金和溢價款,敦化農商行以昊融集團和公司為被告提起訴訟。經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兩級法院審理,判決公司以案涉800萬股吉恩鎳業股票被處置時價格為限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該訴訟案件終結。以上歷史訴訟情況詳見公司2017-2020年年度報告。
本次訴訟系敦化農商行對公司再次提起的訴訟。截至報告披露日,該案尚在審理中。
第三起為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2017年3月2日,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晨集團”)公開發行“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17華汽01”)。2020年2月11日至2月17日,華晨集團對“17華汽01”進行了回售,並對回售債券進行轉售,公司購入債券面值1億元的“17華汽01”債券。2020年11月20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華晨集團的重整申請。2021年2月1日,公司就持有債券面值6,500萬元的“17華汽01”債券向破產管理人申報了債權。
2021年4月20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召開華晨集團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對公司申報的債權予以確認。
此外,報告期內,東北證券還被監管部門處罰1次。
2021年5月19日,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對公司出具《關於對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2021]19號),因公司作為山東如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18如意01”債券的受託管理人,未充分履行督導發行人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職責,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