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澳門紙幣代理發行合同文字交換儀式在澳門中銀大廈舉行。根據合同授權,中國銀行將在未來10年繼續代理發行澳門元紙幣。
儀式現場,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李可欣分別與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行長李光及大西洋銀行行政總裁區偉時交換澳門紙幣發行代理合同文字。新代理合同自今年10月起生效,為期10年。
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致辭中對中國銀行和大西洋銀行長期以來助力維護澳門社會穩定、支援特區政府工作表示感謝。他指出,自1995年起,中國銀行及大西洋銀行共同擔任代理發鈔銀行,至今已達25年。一直以來,兩家發鈔銀行與澳門特區充分合作,除履行代理發鈔合同的責任外,更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各項政策要求,確保了澳門特區貨幣供應的穩定。未來10年,希望兩家銀行繼續攜手創新,培育金融新業態,推動澳門現代金融業更好發展。
中國銀行行長王江在致辭中表示,中國銀行1995年首次代理發行澳門元鈔票,開啟了澳門貨幣發行的新篇章。特區政府與中國銀行續簽新代理合同,體現了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對中國銀行發鈔工作的認可和肯定。作為發鈔代理行,中國銀行在履行自身職責的同時,堅定維護澳門金融體系穩定執行。未來中國銀行將一如既往地支援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為澳門社會提供全面、優質、智慧、安全的銀行服務。同時,中國銀行將努力推動澳門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配合特區政府“做好珠澳合作開發橫琴這篇文章”,全力支援澳門發展現代金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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