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枝有了許敏房子的繼承權,這是真的嗎案件的時效性到了嗎

目前並沒有確切的訊息,但是杜新枝繼承姚策的房子是有可能的,因為杜新枝是姚策的生母,而法律規定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前提是許媽買房時不知道姚策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許媽當姚策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賣掉自己房子買的房,真相是無血緣的孩子,她有權收回以親生兒子的名購買的房子!杜一家那真是天理難容了吧。舉頭三尺有神明,做人不能太過,自己還有一個親孫子,積點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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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害怕真像!害怕的是真像背後人性的自私、貪婪、卑鄙全都暴露無遺!如果真是偷換,那就是犯罪,讓人家28年骨肉至親相離,自己還沒有一點意識到自己犯了錯,沒有一絲悔改,如果這28年對人家孩子好也行呀!可是杜一家人,包括熊磊都幹了什麼事!卑鄙無恥!利益至上煽動輿論,霸佔家產,在人家傷口上撒鹽,如果這世間所有人都是這樣的,那就真的不相信公平公正法治社會?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熊磊和田靜比差的太多了,把房子還給許媽再用現成的流量和名氣學田靜直播帶貨,得到的 不是一套房子能比的,杜郭就是個爛泥潭有多遠要離多遠,兒子可以不是親生的媳婦卻是姚家正兒八經娶進門的,好好跟許敏姚家相處也吃不了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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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策的悲慘,不單單因為疾病!更是因為血緣剝離親情!遭網暴吊打圍毆! 這就是對方運用了混蛋邏輯!糾集這麼多人各種花樣翻新的編排,對我有利的是一個邏輯體系,對我不利的用另一套邏輯體系,這就成了怎麼說我都有理!法院、醫院不是白痴,廣大人民群眾更不是!公道在人心!但他們群狼似虎,一般人不願意和他們理論,就成了現在的情況,好像輿情滔滔!沒用!法律不是兒戲,你喊聲高你就有理?法律依據的是事實!你主張你舉證!否則你就是造謠惑眾,煽動輿情!從這件事中,看到杜新枝、熊磊有底線!別因為他們咄咄逼人就亂了陣腳!一切清算讓法律說話!依法執行!剩下的讓他喊破喉嚨,為這些嘍囉買單是大好事!一群烏合之眾!為錢而來為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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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們國家的法制沒有任何時代有今天這樣健全。撳起這一次網曝的人利用許敏的不甘和強勢,自私製造假像,唯恐天下不亂,渾水摸魚,從中獲利,其實愚弄了大眾,給受愛者杜母一家傷口上撒鹽,也利用了許母。當法律公正處理下來,真相大白。使不動腦筋,隨便亂起鬨心人目瞪口呆。查通話記錄,查醫療檔案的筆跡,做痕跡鑑定。無論真假證件,都做痕跡鑑定,時間點、簽字人、紙張新舊、表格樣式、單位名稱(各時期)、單位公章等等。把當年涉及到的醫護人員集中起來,模擬當時場景。只要認真比對同一時期其它檔案的存檔資訊,就一定會找出突破口,還原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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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姚策發現患病,其姥姥找到淮河醫院查證,風聲走漏,遂醫院一邊修改病歷,一邊郭威第二個出生證出現。緊接著,夫婦二人匆匆關了蘭考村裡的小賣店,帶著郭威和他的假身份回到了駐馬店。此時,郭威的出生地,出生日期已經全部是假的了。如果是按照正常流程,報警,問詢92年淮河醫院新生兒家長,因為杜已經給郭威開了死亡證明,郭95的年齡也不對,且駐馬店他們的熟人也的確沒有在92年前後見過他們有小孩,那都不用到抽血驗DNA環節,來找孩子的就最多去找個假粉頭哭一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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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他們一直在暗中看著他們的親兒子,他們即知道許敏姚策在哪裡,也知道他們的孩子雖然有病但過的還不錯,因此也就將錯就錯了。但是,那個雷始終懸在頭頂,28年後被一個打到杜新枝手機上的電話引爆了。我相信杜新枝知情,但杜新枝肯定不是主謀和主犯,對於郭家,她也就是傳宗接代的工具人,況且她的乙肝是被誰傳的還不好說呢。郭教了她怎麼幹,但是一定沒教她怎麼說。所以她一接電話就慌了,做出了拔電話卡的蠢事,如果她是主謀,她大可以把在腦子裡編了28年的詞一股腦說出來。可出賣她的恰恰是她多次在時間表達上的不一致(例如姚策的出生時間)和郭希寬在她接受採訪時對她掩飾不住的阻攔。
關於追訴時效,如果犯罪行為已經停止了,超過15年就超過追訴時效了,但是我認為假如杜是偷換,這個犯罪行為並沒有停止,而是一直到郭威回到親生父母身邊才停止犯罪行為,也只有幾個月,並沒有超過追訴時效。強調一下是假如!我覺得偷換還沒停止,他們並沒有承認自己在偷換,所以他們還是在偷郭威的親情,他們只是承認錯換,說明他們沒有告訴郭威真相,還希望用養育之恩讓郭威給養老,那麼這個行為就沒有終止,他們偷換的目的就是讓一個健康的兒子給自己養老,這個目的本質上還在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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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許敏的房子尾款是不是還清和杜女士沒啥關係,許家的房子許家做主,你願意給熊多少套房子也是你自己的事,除非人家許敏還清房子杜女士又有什麼么蛾子,沒安好心,人家許敏房子用你指揮嗎?先分析一下兩邊的情況,1、熊磊不還房子的根本原因是,杜不願意給一套房子給親孫子,如果九江房子還給許媽熊將失去所有的東西露宿街頭,對於失去丈夫還帶著幼子的母親來說會很慘。2、許媽在姚策最後階段一直都是出錢出力,家已經掏空,目前欠了大量外債而且租房住,對於這個歲數的許媽一家來說以後的數年內都要為外債辛勞。3、目前最有經濟能力的杜不願意為姚策的遺孤買單,首先杜手裡有房子有能力解決熊磊的住房問題,其次從醫院裡拿到了賠償款,最主要的是她沒有因為與親兒子相認欠鉅額外債。杜不給熊磊房子的理由也很簡單,熊磊跟郭威比從情感和能力上都不如郭威,杜需要有人養老,杜的女兒也需要在她百年後照顧,郭威比熊有感情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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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案轉為刑事案件,當年的參與人員還要隱瞞真相,就屬於故意逃避偵查,就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了。另外塗改病歷也算犯罪行為的繼續,表明其對前罪並無悔改之意,前罪體現危害性並未消除,追訴期還得要重新計算。按正常邏輯思維的持續性應該是前錯過了實效性,但後錯因前錯而錯,所以是連續的行為,那麼就應該從後錯算起。如果後錯大於前錯,那麼實效性更長,也就是從2021年起算,到2036或2041年截止。關鍵是真相的證據鏈,如果不查,即為瀆職。一是,假設是偷換,那麼犯罪的行為一直持續到郭威做DNA後,這個犯罪行為才終止,法律上就沒有過失效。二是,房產從法律層面上就是許敏的,這不容質疑;只是熊磊從情理上沒想通,她在網上多次發文抱怨徐敏才引起公憤的!杜新枝才是熊磊的婆婆她有義務提攜熊磊孤兒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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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杜給郭威住的那套房是小產權房,根本無法過戶。許敏把九江房子尾款還上給熊磊後,郭威住的房子因無法過戶到郭威頭上郭威名下還是沒有房子。杜就是騙許敏的房子給熊磊。幸虧許敏沒有上當!熊磊是一個貪婪的逐利者,不懂法律,也不諳人情世故的法盲。為了利益,沒有下線,沒有道德約束的,可以無底線踐踏前婆婆,可以無上線獻諂現婆婆,目的就是要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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