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願望,40歲之前實現財富自由,簡單的來說就是,被動收入(不工作也能獲得的收入,聽說普通家庭一年15萬就足夠花了)大於消費支出即可。
按照4%法則來計算,如果我每年需要15萬的開支,15萬/4%=375萬。也就是說,我需要375萬才能實現,而且每年的理財收益要大於4%,這樣我才能有永遠都花不完的錢。
作為一名不懂專業金融知識,不懂炒股的普通人。我選擇了一種自認為安全,收益又不錯的方式“基金定投”來實現我的目標。但是
我覺得375萬的目標有點大,我決定把目標分階段來完成,先定個小目標賺它100萬......
定投原則:低估買入,中估持有,高估賣出。對短期利益的貪婪,就是對長期利益的最大的漠視!!!
定投時間:2021年1月19日;第42天(交易日)
當日操作:買入“德國ETF”400股;
買入“指數基金”1000元;
昨天盈虧:-1700.22
彙總盈虧:15467.96
總收益率: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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