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國水業集團(01129)釋出公告,於2020年11月4日,公司附屬中國水業(中國香港)作為借款人與貸款人江西三川集團訂立貸款協議,據此,貸款人向借款人墊付金額人民幣1000萬元(1164.7萬港元)貸款,利率為每月2%。據悉,鷹潭供水集團為公司附屬公司,由借款人、三川水務及鷹潭供水分別擁有51%、46%及3%股權。貸款人為三川水務的控股公司三川智慧科技。由於三川水務為鷹潭供水集團的主要股東,貸款人屬於公司在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士。
據悉,貸款交易由一名時任執行董事為及代表借款人於關鍵時間訂立。該時任執行董事出於疏忽未於關鍵時間向董事會報告貸款交易,以致貸款交易的存在直至最近方引起董事會其他成員的注意。
經該時任執行董事確認,貸款用於償還公司各項尚未償還的負債,總額約980萬港元,於訂立貸款交易的關鍵時間已逾期。公司一直探討各類融資可能方案,例如股權融資。然而,根據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公司不得按低於面值的價格發行股份。由於股份目前按低於其面值0.5港元的價格進行買賣,公司認為可能就按面值或以上的價格認購、發售或配售股份與任何潛在投資者及金融機構磋商存在困難。因此,該時任執行董事認為債務融資為可行替代方案。應貸款人要求,貸款應當以股權質押作抵押,而該時任執行董事認為並非不合理。
經考慮公司迫切的財務需求,該時任執行董事認為,貸款協議,包括其擬進行的股權質押,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