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對中信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重工”)擬非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申報給出16項反饋意見。
今年5月,中信重工釋出再融資公告,計劃定增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0.08億元,用於“投向面板盒體關鍵裝備生產線建設專案”、“高階耐磨件製造生產線智慧化改造專案”、“重型裝備智慧製造提升工程建設專案”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發行物件為包括中信投資控股在內的不超過35名特定物件。其中,中信投資控股以現金方式參與本次發行認購,認購金額為1億元。
關於此次募投專案,證監會要求中信重工補充披露募投專案是否經有權機關審批或備案,是否取得專案實施全部資質許可;募投專案具體投資數額安排明細,各項投資構成是否屬於資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資金投入;資金使用和專案建設的進度安排,本次募集資金是否包含本次發行相關董事會決議日前已投入資金。
關於公司高管方面,中信重工董秘梁慧同時兼任中信重型機械公司總經理,後者為中信重工實際控制人中信集團全資子公司;另外,上交所因中信重工未及時準確對外披露募投專案進展、未進行充分風險提示,於2020年10月13日對中信重工及董秘梁慧進行通報批評。
對此,證監會要求中信重工披露高管在實際控制人處兼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符合有關公司治理監管要求;信披違規具體情況,是否已整改完畢,中信重工公司治理及資訊披露是否存在缺陷,後續是否可能被立案調查或進一步採取行政監管措施、作出行政處罰風險。
報告期內,中信重工應收賬款、存貨餘額較高,貨幣資金、短期借款金額也較大。證監會要求說明以上4項財務金額較高的原因,是否與公司業務規模相匹配,結合業務模式、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情況說明應收賬款規模較高的合理性;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政策,結合存貨週轉率、同行業上市公司等情況;貨幣資金主要構成情況、具體用途及存放管理情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信重工曾因工程糾紛起訴客戶湖北谷城泰隆水泥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等1.12億元,卻遭泰隆水泥反訴要求就工程延期賠償1.5億元。
關於上述訴訟的基本案情,具體訴訟請求和裁判情況需要具體說明。若判決不利是否對中信重工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募投專案實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也需著重披露。
除以上事項外,證監會還就中信重工控股子公司中信重工(洛陽)機器人智慧裝備科創園有限公司經營範圍涉及科技園區建設;中信投資控股認購資金來源;商譽形成情況,標的資產報告期業績情況,業績承諾的實現情況等提出反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