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電子支付市場二分之一 央行可商反壟斷機構審查

據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20日釋出《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徵求意見稿,一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非銀行支付服務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三分之一,或兩個機構合計達到二分之一,或三個機構合計達到五分之三,人民銀行可以商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其採取約談等措施進行預警。另外,一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全國電子支付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或兩個機構合計達到三分之二,或三個機構合計達到四分之三,人民銀行可以商請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審查非銀行支付機構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徵求意見稿提出,非銀行支付機構未遵循安全、高效、誠信和公平競爭原則,嚴重影響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的,人民銀行可以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建議採取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停止實施集中、按照支付業務型別拆分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措施。

徵求意見稿要求支付機構將備付金存放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並明確與之配套的審慎監管措施,充分保障使用者權益。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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