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4月26日訊(記者 吳佳潼)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今日召開新聞釋出會,介紹加強醫療防控物資出口質量監管工作情況。4月25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釋出公告,要求自4月26日起,非醫用口罩出口企業報關時,需提交電子或書面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宣告,確認產品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
海關總署綜合業務司司長金海表示,對宣告符合國外質量標準的,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企業清單驗放。對不在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企業清單內的,海關接受申報,予以驗放。海關總署已經在“單一視窗”上專門增加了提示選擇功能,方便企業操作。對於手續齊全、如實申報的企業來說,不會影響正常的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