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3日電 據證監會網站訊息,因未履行審議程式且未披露1.51億元的關聯交易,奇正藏藥被出具警示函。
證監會網站截圖(下同)
日前,西藏證監局下發關於對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西藏證監局表示,經查,奇正藏藥與控股股東奇正實業自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間,累計交易可轉讓大額存單金額15100萬元,其中你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奇正實業出售大額存單9300萬元,購買奇正實業大額存單5800萬元,該行為構成關聯交易且達到董事會審議及資訊披露標準,但奇正藏藥並未履行審議程式,且未在臨時報告及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中披露相關資訊。
西藏證監局決定對奇正藏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日西藏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雷菊芳、劉凱列、姚曉梅、馮平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雷菊芳作為公司董事長、劉凱列作為公司總經理、姚曉梅作為公司財務總監、馮平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未能勤勉履職盡責。
西藏證監局決定對上述四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時,另一則《關於對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石朝欣、孫紅玉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披露,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中勤萬信)在對奇正藏藥2022年年度報告執行審計工作時,未能識別出公司與其控股股東共計1.11億元的關聯交易業務,導致奇正藏藥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及關聯方資金佔用報告披露不準確。
上述行為違規,且簽字會計師石朝欣、孫紅玉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主要責任。西藏證監局決定對中勤萬信及簽字會計師石朝欣、孫紅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奇正藏藥主營業務是藏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經營範圍包括生產貼膏劑、軟膏劑、顆粒劑,藥材收購加工,進出口貿易等。
業績方面,奇正藏藥10月27日釋出三季度業績公告稱,2023年前三季度營收約12.46億元,同比減少1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3.81億元,同比增加5.83%;基本每股收益0.7181元,同比增加5.85%。
二級市場上,截至3日收盤,奇正藏藥收漲0.43%,報23.20元,總市值123億。(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