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重申從嚴從重從快追責財務造假

  證監會官網昨日釋出資訊稱,2019年以來,證監會已累計對22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立案調查,對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處罰,向公安機關移送財務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下一步,證監會將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欺詐等惡性違法行為,強化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證監會重申,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披露資訊是證券市場健康有序執行的重要基礎。財務造假嚴重挑戰資訊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嚴重毀壞市場誠信基礎,嚴重破壞市場信心,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是證券市場“毒瘤”,必須堅決從嚴從重打擊。

  證監會官網資訊分析稱,前述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件主要呈現出以下特點:

  造假週期長,涉案金額大。經證監會查明,索菱股份2016年至2018年連續三年虛構海外業務、偽造回款單據,虛增鉅額利潤。

  手段隱蔽、複雜。其中,藏格控股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戶,利用大宗商品貿易的特殊性實施造假。

  系統性造假突出。例如,龍力生物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為虛增公司利潤,定期透過刪改財務核算賬套實施造假。

  主觀惡性明顯。證監會查明,東方金鈺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以全資孫公司為平臺,虛構翡翠原石購銷業務,透過造假方式實現業績目標。

  此外,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往往伴生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資訊、大股東非法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等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審計、評估等中介機構未能勤勉盡責執業、“看門人”作用缺失的問題也依然較為突出。

  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欺詐等惡性違法行為。證監會表示,將用足用好新證券法,集中執法資源,強化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法責任,加大證券違法違規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淨化市場環境,維護市場紀律和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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