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盤和林:莫過高期待“報復性消費”

由 無英 釋出於 財經

  很多人期待疫情結束之後會出現一個“報復性消費”的現象,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如果沒有大規模的刺激或補貼方案,此次疫情後出現“報復性消費”的可能性不大。相比於期待“報復性消費”的出現,目前更應該做的是儘快恢復消費常態,透過多種途徑增強預期的穩定性。

  據此前的報道,受疫情影響,汽車、服裝、金銀珠寶、日用品類等商品消費以及一些旅遊休閒、文化娛樂等服務消費需求只是被暫時抑制或凍結,初步估算,被疫情抑制的消費需求約1.5萬億元,這些需求有望在疫情結束後逐步釋放,出現消費回補甚至報復性反彈。

  然而,實際情況要更復雜一些。從國家統計局釋出的資料來看,在全國大部分地區陸續解封的3月份,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26450億元,雖相較1-2月情況明顯好轉,但仍同比下降15.8%,其中,除汽車以外的消費品零售額23841億元,下降15.6%。這更多體現的是一種正常消費的恢復,確切地說,這類現象是一種消費延期。

  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出現“報復性消費”的前提有四個,分別是資訊不對稱、消費壓制時間短、普通大眾的消費能力還在和貨幣購買力不變。從本次疫情出現的情況來看,疫情持續時間長、節後較長時間的停工停產和中小企業受疫情衝擊嚴重讓不少民眾收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以及全球範圍內通貨膨脹的出現,都使得出現“報復性消費”缺乏必要前提。

  另外,從心理學角度來看,突發的疫情對普通大眾的消費觀念產生了較大的衝擊。在過去幾十年經濟飛速發展的影響下,不少消費者特別是年輕人過著“月光族”的生活。這在經濟發展明顯向好的情況下,人們普遍不會產生太過悲觀的未來收入預期,而此次疫情的長時間持續明顯加大了經濟預期的不確定性,迫使人們更加重視“儲蓄”的價值。短時間內人們可能會受消費壓制的影響加大對生活必需品和快消品的購買與儲備數量,但對大宗商品和奢侈品的消費需求不會出現顯著上升反而可能會下降,消費者做出消費延期決定的現象估計會越來越凸顯。這將會對我們的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針對消費延期現象,短期內可以透過發放“消費券”、景區門票折扣等優惠政策刺激人們積極消費,儘可能緩解疫情對經濟的衝擊;而從長期來看,啟動新一輪收入分配改革是關鍵,如從強化再分配機制、動態調整“個稅起徵點”、五險一金調整等方面入手,給予普通大眾更有確定性的預期以提升人們對未來收入的樂觀性,可以產生提前釋放消費需求的效果,讓居民敢消費、能消費、願消費。這才是推動消費升級、有效擴大內需確保經濟平穩增長的有效途徑。藏富於民,促進長期穩定的消費,遠比“報復性消費”更有價值、更有意義。

  (作者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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