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財經國家週刊》記者 王麗娟
“小白學理財,實現財務自由”“畢業三年,就能買房買車”“全職媽媽,也能月入過萬”……最近一段時間,開啟短影片和社交平臺,類似的網路理財課廣告資訊鋪天蓋地而來。
網路理財並不新鮮,正式名稱也叫“財商教育”,說白了就類似傳統財富管理機構教人怎麼投資理財。最近一兩年,得益於網際網路技術和線上教育的迅猛發展,再加上資本助推和疫情刺激,各類財商教育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疫情影響+客觀需求+資本助力,看上去,線上財商教育集聚了“天時、地利、人和”,正在成為新風口。但是,一些機構為了快速搶佔市場,行為日漸出格,各種問題也隨之而來,虛假宣傳、投資詐騙、違規代銷等亂象頻發。
最關鍵的是,投資理財是一種專業水準要求高、風險不低的資產管理行為,如果財商教育平臺跑偏,讓很多不具備投資能力的小白貿然進入投資市場,勢必會威脅到個人財產安全和金融系統安全。
這個既傳統又新興的行業,面臨的最實質問題已經徹底暴露出來,規範化執行也已經勢在必行,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線上財商教育到底歸誰管,又該怎麼管?
是教育還是金融?
在產業治理體系中,要明確一個行業的管理歸屬和方式,一個大前提是確認它到底屬於什麼性質,也就是身份界定。
本刊記者在採訪時發現,目前市面上的線上財商教育公司,有些定性為線上教育機構,有些定性為知識付費機構,但其中大多數機構都以商學院的身份對外招生。
不久前,教育部等八部門釋出的《關於規範“大學”“學院”名稱登記使用的意見》要求,大學、學院是具有特定功能和作用的法人組織,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標準、程式審批設立,其名稱經批准方可使用。
按此規定可以預見,一大批線上財商教育機構即將面臨更名的命運。不過,這並不影響線上財商教育機構通常被視為線上教育體系的一部分。
但是,與其他純粹線上教育不同的是,財商教育在中國國民基礎教育裡是缺失的,所以很多人對財商教育存在一種誤解,許多小白投資者希望上了理財課,就能夠實現財富增值。
這種學習預期和投資預期疊加在一起的使用者需求,也很容易催生一些財商教育機構的不規範操作,包括推薦股票、推薦基金,演變成一種金融投資行為,一些機構在商業模式的規劃上,也將財富管理作為最終的目標。
只不過,區別於傳統財富管理機構對高淨值人群的追逐,線上財商教育機構更注重下沉使用者挖掘,致力於財富管理的普惠化。
在一些行業內人士看來,線上財商教育機構更像是介於教育和金融領域的交叉地帶。無論是教育,還是金融,在中國都有準入門檻和監管機構,金融領域相比更嚴格一些。線上財商教育機構遊離於兩者之間,尚難有清晰界定。
教育部、銀保監會、證監會,誰來管?
在機構性質界定存在一定困難的同時,要確定監管歸屬,就不那麼容易了。
先從教育機構的屬性來看,教育部是具有監管職責的。不過,教育部主抓學科教育,較少覆蓋財商教育這種非學科且不涉及考證等職業教育範疇的領域。
再從金融機構的屬性來看,銀保監會、證監會只負責監管持牌機構,線上財商教育機構這種帶有一定金融色彩的類金融機構,目前還是以投資理財教育為主,尚難被納入正規金融監管系統。
至於線上財商教育機構發揮的金融投資者教育功能,監管機構自然是歡迎的,目前銀行、券商、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也會“兼職”做一些,但畢竟不是主業,監管機構受限於職責許可權,也不能對投資者財商教育的行業發展提出具體的監管標準。
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些行業自律行為開始陸續啟動。
近期,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中國標準化協會等單位制定的《理財線上培訓服務規範》團體標準正式開始面向社會徵求意見,這可以算是理財線上培訓行業首個標準,它無疑將對理財線上培訓服務的基本要求、課程設計、營銷活動、資訊保安、智慧財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進行一系列規範。
另外,中國成人教育協會設立了財商教育專業委員會,協調匯聚科研院所、高校、企業行業、金融機構、社會公益組織等多方力量,組織研製財經素養教育標準,以此有效地推進財經素養教育普及,增強財經素養教育的效果。
同時,一些頭部機構也在行動,積極普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知識,並透過多種舉措推動大眾金融消費者權益意識的覺醒。
聯合研究,共同規範,良幣驅逐劣幣
線上理財教育屬於新興的服務行業,涉及網際網路、金融、教育等多個領域。監管缺失,僅靠自律,行業難免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目前的一些亂象,大多與此有關。
有業內人士將這一波線上財商教育的興起與當年網貸行業的發展相提並論,為了避免重蹈網貸的覆轍,有效規範線上理財教育行業發展,亟待明確並完善相應的監管職責和具體措施。
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權益保護處處長李海波認為,從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需求側來看,當前的一大任務是加大投資者教育力度,透過對投資者進行分類,進而對不同年齡段、不同教育程度的受眾分別採取合適的教育方式。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建議,相關部門聯合研究出臺規範“財商教育”領域亂象的管理制度,對“理財教育”“財商教育”等機構註冊實行前置備案或者稽核,對從事理財培訓的從業人員提出明確的金融從業資質要求。對以“財商教育”為名進行坑蒙拐騙的機構,司法部門要加大打擊處置力度。各類媒體平臺、短影片網站等,對“財商”“理財”“薦股”等相關課程要嚴格稽核,杜絕無序推介。
另外,董希淼認為,以商業銀行及其理財子公司為主體的金融機構應重視對消費者教育和保護,重視“財商教育”,做“財商教育”領域的正規軍,以良幣驅逐劣幣。金融機構應加快編寫通俗易懂、形象生動的書籍、圖畫及音影片教材,加大對公眾的財富觀念、理財知識、投資技能和風險意識的普及和培養,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事實上,在維護金融市場健康發展方面,財商教育也有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隨著網際網路理財愈發便利,理財門檻逐漸降低,投資者有了更加多元的選擇,但這對大眾的金融素養提出了更高要求。財商教育作為普通人防範金融風險的預防性措施,可以幫助使用者掌握基礎的金融知識,提升金融消費者辨別與防範金融風險的意識與能力,對於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市場穩定有著重要意義,具備極大社會價值。
前述業內人士認為,財商教育是一項系統的、複雜的全民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協同、持續推進。這項有門檻、長週期、需要實踐驗證的學習,更是一個國家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組成部分,它的健康發展需要社會各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