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匯局釋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的反饋】財聯社1月29日電,中國央行釋出關於《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反饋,其中對建議調整境外貸款使用範圍部分採納,境外貸款原則上應用於境外企業經營範圍內的相關支出,不得用於證券投資和償還內保外貸項下境外債務,不得用於虛構貿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機套利性交易,不得透過向境內融出資金、股權投資等方式將資金調回境內使用。主要考慮:境外貸款應用於支援境外企業真實合理的經營需求,防止境內資金以境外貸款名義繞道回到境內,規避其他監管要求。
央行、外匯局釋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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