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匯局:境外人民幣貸款業務範圍拓展至所有境外非金融企業
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29日訊 據央行網站訊息,為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進一步支援和規範境內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近日,人民銀行會同外匯局聯合釋出《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境外人民幣貸款業務範圍拓展至所有境外非金融企業。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建立本外幣一體化的銀行境外貸款政策框架,將銀行境外人民幣和外匯貸款業務納入統一管理,拓展銀行境外人民幣貸款業務範圍,便利採用人民幣開展境外貸款業務。二是將銀行境外貸款相關的跨境資金流動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三是明確銀行境外貸款業務辦理和相關跨境資金使用要求,切實做好風險防範。
《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人民銀行、外匯局將穩步推進《通知》的落地實施,為境內銀行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切實發揮跨境業務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積極作用。
人民銀行 外匯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答記者問
問:《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簡稱《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現行人民幣境外貸款政策出臺時間較早且限於“走出去”專案,外幣境外貸款政策僅有原則規定,難以滿足當前及未來業務發展和監管需要。為更好發揮跨境金融業務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本外幣一體化管理思路,人民銀行會同外匯局起草了《通知》,旨在支援和統一規範境內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同時以風險防範為導向將銀行境外貸款業務跨境資金流動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
問:《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本外幣一體化的銀行境外貸款政策框架。《通知》統一了銀行境外人民幣和外匯貸款業務辦理規定,進一步便利了銀行有序開展境外貸款業務。
二是拓展銀行境外人民幣貸款業務範圍。《通知》將銀行境外人民幣貸款業務範圍由原來的“走出去”專案拓展至所有境外非金融企業,同時便利銀行以人民幣開展境外貸款業務。
三是將銀行境外貸款相關的跨境資金流動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通知》結合各行一級資本淨額及境外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將貸款餘額上限設定為“一級資本淨額*境外貸款槓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引數”,人民銀行、外匯局可根據宏觀經濟形勢適時調整相關引數,以實現對跨境資金流動的逆週期管理。目前境外貸款餘額上限設定充分考慮到了各行存量業務規模,併為銀行開展業務預留了充足空間。
四是明確銀行展業要求,做好風險防範。境內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的,應充分了解國際化經營規則和風險管理,建立完善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問:人民銀行、外匯局下一步對境外貸款業務發展的考慮是什麼?
答:下一步,人民銀行、外匯局將按照《通知》規定,引導境內銀行穩妥有序開展境外貸款業務,提升跨境業務風險防範水平,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通知》正式實施之日起有3個月過渡期,境內銀行應在過渡期內完成備案工作,按《通知》要求開展境外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