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水”資產規模、銀行存款、經營利潤?多項疑點指向本松新材料招股書
8月11日,中國證監會向杭州本松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松新材料”)發出了第二輪的問詢函。在首輪的問詢中,雖然保薦機構和申報會計師就第一輪問詢函的內容進行了系統性核查,並據實回覆了絕大多數的問題,但是仍遺留了諸多的疑問,尚待進一步澄清。
其中一部分的問題,直指公司財務“注水”的可能。比如,證監會曾就本松新材料存貨提出若干疑問。進一步比較本松新材料披露的材料採購金額,和材料供應商對本松新材料的銷售金額,會發現兩者存在顯著差異。由於會計師和保薦機構對存貨的監盤比例只有61.74%,上述差異的存在,讓外界擔心本松新材料可能會透過存貨“注水”,增加資產規模。
除了存貨,銀行存款、經營利潤等都存在著“注水”嫌疑。也可能是因為這些原因,在完成了證監會首輪問詢之後,本松新材料很可能又等來了證監會的第二輪問詢。
藏在採購金額裡的蹊蹺
根據招股書,本松新材料擁有五個最主要的供應商,佔到所有原材料採購的49.14%(見下圖)。這些供應商多數都是上市公司,或者是行業龍頭的國企和央企。正是因為這些企業的實力雄厚,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投資者對本松新材料的信心。
但是,恰恰是這些可靠的供應商,讓投資者對公司披露的財務資訊有所懷疑。
如果對比這些企業釋出的財務資訊,會發現和本松新材料招股書對外披露的資訊有很大的出入。作為上市公司,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達股份(000782)”)2021年的年報,披露了本松新材料業務往來具體金額。
上述公司披露的向本松新材料銷售的金額是7909.24萬元,比本松新材料披露的年度採購金額少了整整34.15%。
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兩家公司資訊披露有如此巨大的出入?和訊財經嘗試聯絡本松新材料,卻沒有獲得回應。
站在美達股份的立場,顯然沒有理由少記錄公司對本松新材料的銷售額。
而站在本松新材料的立場上,多記採購金額,會給本松新材料帶來更多的存貨規模,進而影響公司總資產規模。
自2018年至2021年12月31日,本松新材料存貨中的原材料賬餘額快速增長。證監會因此要求本松新材料結合在手訂單、下游客戶需求變化等,說明報告期各期末存貨中原材料金額逐漸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據本松新材料的招股書,存貨的盤存制度為永續盤存制。也就是說,會計根據憑證記載存貨的增減變化並隨時結出餘額。發票、收據等是確認公司存貨資產餘額的一個主要方式。
而根據美達股份的會計規定,確認收入的前提條件是客戶在取得相關商品或服務的控制權時,確認收入。
按照上述兩家公司所執行的會計準則,如果美達股份給本松新材料開出了發票,但沒有向後者實際送貨,或者有貨物中途被退回,就可能出現原材料採購金額,高出銷售金額的現象。
只是這樣一來,本松新材料的存貨可能會有“虛增”,進而“增加”了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保薦機構和會計師在回覆證監會“報告期存貨實施的監盤情況情況 ”時透露,會計師和保薦機構曾對本松材料2021年的原材料及產成品進行監盤,取得了“賬實基本一致,差異較小”的結論,但監盤比率僅僅只有61.74%,並不足以說明本松新材料的存貨不存在“注水”。
分析招股書可以發現,本松新材料的存貨餘額高增長,主要是透過擴大應付賬款金額而來。比如,2021年的應付賬款餘額增長了接近90%。
然而,透過本松新材料的前五大供應商已公佈的2021年年報,卻沒有發現這些企業向本松新材料擴大賒銷的跡象。以美達股份為例,應收賬款前五名裡,沒有本松新材料的名字。
而且美達股份2021年末的應收賬款和應收賬款融資餘額,也只是比2020年增長了18%,和松本原材料接近9成的應付賬款餘額增幅相比,相差甚遠。
另一大供應商神馬股份(600810)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馬股份)的應收賬款餘額前五名也同樣沒有本松原材料的名字。後者的應收賬款和應收賬款融資餘額,僅增長了12.01%。
從上述兩家供應商應收賬款的增長幅度看,本松新材料要透過供應商的賒銷,快速擴大資產規模,可能性並不大。
收不到利息的銀行存款
不僅存貨的規模存在“水分”,本松新材料的銀行存款也存在著疑問。
過去三年間,本松新材料的銀行存款一直成功地實現高增長。和2019年年末相比,公司的銀行存款增長了112.6%。根據現金流量表,本松新材料的銀行存款高增長,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經營性現金流的淨流入。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公司經營利潤質量很高。
但實際情況,卻未必像招股書所表現得那樣好。
招股書披露,在2021年銀行存款餘額較2020年年末增長接近20%的情況下,銀行利息收入卻實現了銳減,降幅超過45%。
如果以2021年年初和年末的存款餘額為基礎,計算存款的年度利息收益,僅相當於年平均存款餘額的千分之七,低於同期銀行七天期的銀行利率。
在會計界,歷來利息收入,一直是反映年平均真實銀行存款的參照物。透過參照2021年的利息收入,可能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公司2021年年平均銀行存款餘額,比2020年是要大幅下降。
這下,外界更疑惑了。招股書明明顯示,公司的營業收入在2021年實現了快速增長,且累計現金流也是淨流入,為什麼日均銀行存款卻會低於2020年呢?
注水的收入和利潤?
一個蹊蹺在於本松新材料的2021年年度應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稅額均較2020年度大幅下降。
而同期,不管是毛利總額,還是淨利潤總額,本松新材料的降幅都不大。毛利潤的降幅只有10%,降幅大大低於當期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降幅。
眾多周知的是,一般而言,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當期的毛利正相關。不太可能出現稅收的降幅,大幅超過毛利和淨利下滑的現象。
不過,增值稅當期的繳納額,通常要扣除過往已經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部分。這可能導致增值稅稅應繳納額降幅,高於當年的毛利降幅。
但這個說法,卻不足以說明企業所得稅的降幅為何也大高於毛利的降幅。
由於,增值稅的降幅度和企業所得稅的降幅接近。
財稅資深分析,本松新材料有可能把一部分2020年的利潤,放到了2021年確認。而這一部分利潤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在2020年就已經繳納,才導致了這一差異的產生。
不過,這樣一來,卻讓投資者感到更為擔心。這代表著2021年度公司的實際毛利、淨利的下滑幅度會更大,這表明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正在大幅下降。
事實上,人們對松本新材料的收入的注水量本來就有一些擔心。
蕪湖傑青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蕪湖傑青”)一直是公司前五大銷售客戶之一,根據招股書,2022 年 5 月蕪湖傑青被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蕪湖傑青的部分銀行賬戶亦被凍結。截至2022年6月末,蕪湖傑青應付本松新材料的貨款為533.46萬元(審前數)。從2019年至2021年,蕪湖傑青向本松新材料的合同採購金額分別是2645.53萬元、2840.45萬元、 3458.50萬元。
然而,正是這樣一個“大金主”卻因為200多萬的債務,被徹底“壓垮”。
根據啟信寶的資訊,蕪湖傑青僅僅因為一筆223.14萬元的融資租賃貸款未支付,而被起訴,最後被法院列為執行人的。
這不免令外界生疑,蕪湖傑青真能和本松新材料有超過2000萬元以上的真實交易。要知道,過去三年,蕪湖傑青欠本松新材料的餘額都超過1000萬元,而且每一年都能結清前一年的欠款。然而,這樣一家實力企業卻僅僅因為223.14萬元融資租賃款付不出,而面臨重組,難免被質疑業務真實性。
另一個蹊蹺之處,是在蕪湖傑青被法院納入為“被執行人”後。
本松新材料迅速就計劃與另一債權人永興新材料以及其他意向方計劃成立新公司,承接蕪湖傑青的業務以及經營性資產和經營性負債。
通常而言,即使客戶被破產清算,也少有企業會主動“接盤”客戶的業務。原因是客戶的業務,供應商很難掌握。
但從被法院納為“執行人”,到7月末本松新材料披露,預備重組蕪湖傑青,並承接其業務,僅僅只用了兩個多月時間。
這不免讓外界進一步生疑,蕪湖傑青和本松新材料之間的實際關係。蕪湖傑青是不是有著和本松新材料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但卻因為巧妙包裝,而無法構成關聯的“兄弟”公司呢?
事實上,這樣與蕪湖傑青關係過度密切的客戶,還有合興集團。後者不僅是本松新材料一直以來的主要客戶,更與本松新材料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創始股東之一的鄭景煦在2017年前,一直在合興集團任職,且擔任過董事。合興集團第二大股東兼副董事長陳文義則是前員工和股東之一的陳慧新(直接和間接持股公司 2.90%)的父親。
可能是因為這層關係,從2020年6月以後,本松新材料就給了合興集團120天的應收賬款賬期,遠遠超過其他客戶的90天。
要知道,合興集團的採購金額僅僅只有第一大客戶正泰電器(601877)的53.55%,所獲得的賬期待遇卻是第一大客戶所難以企及的。
另外,合興集團透過本松新材料採購的改性高溫尼龍、改性PA6的採購單價,也要遠遠低於其他客戶。
上述種種不免讓外界對本松新材料與合興集團之間的真實關係。進而對兩家公司間交易的真實程度產生好奇。
本松新材料招股書所暴露的疑點,並不僅僅限於上述幾部分。截止目前,招股書中諸多的疑問還有待公司進一步給公眾合理解釋,並透過保薦機構和審計師事務所進一步加以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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