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饒舒瑋)10月28日晚間,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陽光城”)釋出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今年第三季度,陽光城實現營業收入約114億元,同比減少18.2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9.19億元,同比減少11.57%;基本每股收益0.21元,同比減少15.67%。
整體來看,今年前三季度,陽光城錄得營業收入約413.33億元,同比增長8.5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29.13億元,同比增長6.23%;基本每股收益0.66元,同比增長6.45%。
截至三季度末,陽光城總資產約3743.77億元,較上年度末增長6.27%;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約310.04億元,較上年度末增長1.01%。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顯示,陽光城董事陳奕倫、姜佳立對於公司三季度所表現的公司經營惡化,需要得到管理層合理解釋,所以對公司2021年三季報無法保證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據悉,上述兩位董事均由泰康系派駐陽光城。
新京報記者 饒舒瑋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