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帶貨180億,李佳琦薇婭要交多少稅?
雷達財經出品 文|張凱旌 編|深海
你參與李佳琦的百億專案了嗎?
淘寶方面資料顯示,自10月20日下午2點半開始累計直播的12個半小時內,李佳琦直播間累計成交額達106.53億元。另一邊,薇婭的銷售額也達到了82.52億,兩人一天累計成交額超180億元。
180億元是什麼概念?同花順iFind資料顯示,2020年A股有記錄的4510家公司,僅有403家的營收超過了180億元,也即,李佳琦、薇婭兩人此次合計帶貨金額就超過了2020年90%的A股上市公司營收。
對於李佳琦和薇婭的帶貨成績,有科技媒體從業人士表示,許多主播不以直播帶貨金額交稅,而是採用自我申報的方式交稅,建議稅務部門以李佳琦、薇婭此次官宣的帶貨金額,作為稅收依據。
那麼,如以此次帶貨資料為依據,李佳琦和薇婭需要交多少稅?
薇婭李佳琦入賬或均超10億
“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10月21日,有網友在微博話題#我參與了李佳琦的百億專案#評論區中表示。
無論是橫向還是縱向比較,李佳琦和薇婭此次的帶貨表現都堪稱驚豔。
根據淘寶資料,此次李佳琦和薇婭直播間的觀看人次分別達到了2.49億和2.39億,李佳琦預估銷量3615萬,單品最高銷售額1.67億;薇婭預估銷量2483萬,單品最高銷售額4.9億。
無論是成交額還是觀看人次,兩位頭部主播相較2020年都有顯著提升。去年的10月20日,李佳琦、薇婭為預熱雙十一,也在直播間進行了8小時的帶貨,兩人成交額分別為33億和35億,累計觀看人次則達到1.62億和1.49億。
那麼,這些成交額有多少能被兩位主播收入囊中?
通常情況下,帶貨主播的收入主要由坑位費和佣金兩部分構成。據瞭解,目前行業內的坑位費報價在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但薇婭和李佳琦的坑位費並不高。
此次的雙十一,多了預售前的種草期,內容包括薇婭一輪又一輪的種草清單,以及李佳琦推出的砍價綜藝《所有女生的offer》等。
從節目中可以看到,李佳琦為了拿到更低的價格、更優惠的政策,自己也對品牌方有所讓步,包括拿出只做福利不收坑位費的方案。
曾有業內人士估計,李佳琦薇婭的坑位費在6-8萬左右。據此計算,在2021年雙十一首日活動中,李佳琦上架439件商品所拿到的坑位費至少2634萬元,按一半的商品都不收坑位費計,這部分收入約為1300萬元。
佣金方面,2020年上市公司夢潔股份在與薇婭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時,曾披露了自身與薇婭背後謙尋文化合作的金額細節。根據該資料,薇婭在同夢潔股份合作時,2019年佣金率約為22.21%,2020年佣金率約為26.26%。另據今日網紅創始人透露,業內知名主播的提成比例約在20%-30%。若以20%計,李佳琦106.53億元的交易額,佣金為21.31億元。
兩部分合計,李佳琦此次帶貨收入21.44億元,薇婭則收入16.64億元。有媒體報道稱,主播獲得提成收入還需要按照大概1:2:7的比例在直播平臺、MCN機構、主播之間進行分配,那麼李佳琦和薇婭的收入將降至15億元、11.65億元,依然分別高於2020年A股91%、89%的上市公司歸母淨利潤。
即使還需要考慮背後團隊以及退貨後的銷售額下降等因素,兩人的收入也十分可觀,足以見得頭部主播吸金的程度。畢竟在2021年年中公佈的新財富500富人榜中,薇婭已經以90億身家與老乾媽創始人陶華碧並列490名,而李佳琦花1.3億買房的熱搜,也還歷歷在目。
值得一提的是,9月還曾有一張以《財富》冠名的“網紅主播收入排行榜”流出,其中顯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薇婭、李佳琦總收入分別為57.4億、46.3億。不過,該榜單很快遭“財富中文網”闢謠。
稅務籌劃可大幅減少交稅
那麼在這個收入條件下,頭部主播們要交多少稅呢?要弄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主播和平臺之間的關係。
按照收入型別來看,網紅主播通常包括帶貨主播、秀場主播、遊戲主播等,除了前文提到的帶貨主播外,秀場主播收入主要來源於網友打賞,而遊戲主播收入則囊括遊戲平臺點播費、遊戲運營商推廣費、遊戲代言和銷售商品提成等多種方式。不同型別的主播,與平臺間的勞動關係也有所不同。
具體來講,如果主播和平臺間是勞動關係,簽約主播的收入需按照工資薪金計算個稅,平臺公司需按照3%至45%的七級累進稅率表為其預扣預繳個稅。其中,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萬的部分,適用45%的稅率。
如果主播和平臺是勞務關係,那麼主播的收入將按照勞務報酬所得徵稅,平臺公司將會按照三級的稅率表繳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通常情況下,若主播以獨立身份工作,則其與平臺間是勞動關係;以個人工作室的名義為直播平臺提供服務,則其與平臺間是勞務關係;若主播事先曾與經紀公司簽約,則兩種關係皆有可能,具體要參考與經紀公司簽約協議的形式。
不過,由於頭部網紅主播們與明星同屬高收入群體,很容易適用最高檔稅率,因此在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王之焰看來,其很可能會進行“稅收籌劃”。也即成立自己的公司,並以合作的模式與平臺訂立民事合同。
“超過一定收入的勞務勞動者透過設立公司避稅是最合理合法的,設立公司時倘若找到一個稅收窪地,最低可以享受核定徵收的稅率低至1%。之後還可透過多種方式兌現權益,包括不限於透過公司運作降低股東分紅的個稅、或與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等。”王之焰對雷達財經表示。
財政學博士、河北金融學院講師臧建文亦指出,高收入主播群體逃避稅款的方式,以改變收入的性質居多,將僱傭所得轉變為經營所得,把勞動合同變為勞務合作形式。因此,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結合地方政策在稅收窪地園區設立公司合理避稅,已經是主播這類高收入群體的常規操作。
“某些產業園區、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的需要,將個人所得稅的地方分享的部分,部分或者全額返還給繳納者的情況的確存在。”
如據天眼查,目前李佳琦名下有五家自己100%控股的個人獨資企業,按照現行稅法,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只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李佳琦用個人獨資企業這種“工作室”進行對外承接業務,業務收入就按照“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5%~35%超額累進稅率,並且享有全部利潤。
除此之外,還有曾深度參與過某遊戲直播平臺運營的業內人士透露,遊戲主播還可能採取“陰陽合同”的方式將薪資大頭以現金的方式結算。
不過,多位業內人士一致認為,在主播圈子裡,帶貨主播的避稅空間最小。
一方面,因其交易都發生在電商和直播平臺上,資料公開可查、相對透明,逃稅難度較大。另一方面,直播帶貨涉及的上下游產業鏈較為繁雜,且興起時間不長,很難落實透明度不高、且無法溯源的現金交易。
直播購物App開菠蘿創始人王冉提到,頭部帶貨主播有自己談供應鏈的能力,沒有那麼依賴平臺,但絕大多數中小帶貨主播都是依託於平臺,選品和交易都發生在平臺上,因此偷逃稅款的可能性較小。不過部分小主播會掛一些非平臺商品的連結出售,“這些商品來路不明,就不好說了。”
監管來襲,鄭州一網紅主播被追繳超600萬元稅款
面對眾多主播採取的“避稅”、“節稅”措施,監管正在不斷升級。
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聚焦研究紮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會議指出:要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稅收籌劃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認為,加強對高收入群體收入徵管是實現公平治稅,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而近兩年站上風口的直播電商行業,無疑是高收入人群重點集中地。據艾瑞諮詢報告,2020年中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超1.2萬億元,年增長率為197%,預計未來三年年均複合增速為58.3%,預計2023年直播電商規模將超4.9萬億元。
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底,行業內主播的從業人數達123.4萬人。有業內人士透露,在各平臺,年收入過百萬、收入上千萬甚至過億的主播,至少幾千人。
對此,9月中宣部、國家稅務總局接連發文稱要加強包括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等在內的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稅收管理。
如9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在釋出的《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通知中指出,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賬建制,並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申報納稅;
要定期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路主播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
要定期開展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的“雙隨機、一公開”稅收檢查,依法依規加大對文娛領域偷逃稅典型案件查處震懾和曝光力度等。
緊接著,國家稅務總局就曝光了兩起增值稅發票虛開騙稅和隱瞞高收入未如實申報納稅的典型案例。
據悉,國家稅務總局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統籌協調浙江、廣西等地稅務部門,依法檢查發現,有兩名主播涉嫌違規將個人收入轉變為企業經營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涉稅金額較大。目前,案件正在檢查之中,對於查實的偷逃稅行為,稅務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並予以曝光。
而在十一過後,鄭州追繳一網紅主播超600萬元稅款的話題又引發了廣泛關注。報道稱,鄭州市金水區稅務局運用大資料實現資訊系統自動提取資料,加大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徵管力度,追徵一名網紅的662.44萬元稅款收入國庫。662.44萬元中,含補交稅款634.66萬元、滯納金27.78萬元。目前,該納稅人分15筆結清了稅款。
行業人士預計,隨著稅務部門技術監管手段升級,主播們可能會迎來一波“補稅潮”,直播電商行業的“野蠻生長”也將逐漸趨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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