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深入推進醫保基金智慧稽核和監管

國家醫保局:深入推進醫保基金智慧稽核和監管

北京商報訊(記者 金朝力 實習記者 程靚)9月13日,國家醫保局釋出《關於進一步深入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智慧稽核和監控工作的通知》,明確全面建立智慧監控制度,實施大資料實時動態智慧監控,構建事前、事中、事後全環節監管的基金安全防控機制。

通知指出,到2023年底前,全部統籌地區上線智慧監管子系統,智慧稽核和監控資料準確上傳國家醫保資訊平臺,全面開展經辦智慧稽核,規範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行為,加強協議處理與行政監管、經辦核查與行政執法的銜接,初步實現全國智慧監控“一張網”。

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規範化、科學化、常態化的智慧稽核和監控體系,形成經辦日常稽核與現場核查、大資料分析、全場景智慧監控等多種方式的常態化監管體系。

對於醫保基金智慧稽核和監控知識庫、規則庫的建設和應用,通知表示,一是準確把握“兩庫”建設重點;二是賦予統籌地區“兩庫”本地化許可權;三是科學設定指標閾值並逐步上線應用規則;四是持續用好用活“兩庫”。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總體上看,醫療機構可以透過智慧監控,對醫務人員明顯違規的行為進行自動提醒和攔截,對可疑違規行為進行實時提醒。目前,越來越多定點醫院主動藉助智慧監控實現自查自糾,減少違規行為發生。

該負責人表示,智慧化監管手段加強醫保基金監管不會對參保人的正常看病就醫行為產生影響。對於明確的違法違規,要加強監管和干預,逐步實現對可剛性約束的違法違規問題自動攔截;對於涉及醫療合理類的問題,在系統檢出疑點問題後,要及時反饋至定點醫藥機構,由其進行申訴,充分聽取醫藥機構申訴意見並經必要的複審、合議、終審等程式後確定是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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