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要以3億元將5000臺無人機賣給縣屬國企的永悅科技(603879)宣佈解除相關合同,同時,公司及董事長陳翔收到了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在此訊息影響下,永悅科技9月18日“一”字跌停。值得一提的是,在早間披露的解除合同公告中,永悅科技出現了兩處事實性錯誤,直到當日晚間,永悅科技才發現了上述錯誤,對公告進行了更正。
公告出現事實性錯誤
9月18日晚間,陷入無人機銷售風波的永悅科技披露了一則更正公告,在公司當日早間釋出的一則公告中,竟然出現了兩處錯誤。
9月18日早間,永悅科技釋出公告稱,“鑑於本次交易內容擬進行調整等因素,雙方經多次協商後一致同意於2013年9月14日簽署《解除合同協議書》。自《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補充協議,終止雙方之間的合作”。上述所解除的合同即為前期引發輿論風波的無人機銷售合同。
上述內容系引用永悅科技公告原文,可以看到有一個十分明顯的事實性錯誤,即簽署日期不可能發生在十年前。在9月18日晚間,永悅科技釋出關於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的更正公告顯示,將上述簽署日期更改為2023年9月14日。
除了時間上的錯誤,在原公告中,永悅科技將“人民幣陸仟萬元整”錯寫成了“人民幣陸任萬元整”,在更正公告中,永悅科技對此處錯誤進行了更正。
在投融資專家許小恆看來,上市公司在公告中出現錯誤並不罕見,但一份公告中出現兩處錯誤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公司在資訊披露工作上存在把關不嚴、不夠嚴謹的問題。
股價“一”字跌停
9月18日,宣佈解除合同的永悅科技股價“一”字跌停。
交易行情顯示,9月18日,永悅科技以跌停開盤,全天未能開啟跌停板,報跌停價6.98元/股,跌幅為10.05%,總市值為25.18億元。全天成交金額為1878萬元,換手率為0.75%。
上交所公開資訊顯示,9月18日,永悅科技因日跌幅偏離值達-10.31%登上龍虎榜,其中營業部席位合計淨賣出532.36萬元。
實際上,永悅科技近期的所有風波均與公司此前披露的一份無人機銷售合同有關。公告顯示,永悅科技全資子公司鹽城永悅智慧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城永悅”)與平輿縣暢達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暢達交通”)於8月27日簽訂了《銷售合同》。
《銷售合同》約定,暢達交通向鹽城永悅採購5000臺無人機,總貨款3億元。同時雙方簽訂《委託經營協議》,約定暢達交通委託鹽城永悅/鹽城永悅組織成立的運營公司就駐馬店全市範圍內的農業服務、鄉村振興等進行經營管理工作,並確保駐馬店全市範圍內由各級政府下撥資金或組織資金用於從事小麥、玉米、油料作物、水稻、林業等農林相關植保服務的訂單均由鹽城永悅承接。
不過,上述合同於9月18日早間宣告終止。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合同因收購方身份曾引起市場各方質疑,暢達交通是平輿縣交通運輸局全資控股的國有獨資公司。據媒體報道,平輿縣政府相關負責人於9月2日表示,基本確定暢達交通簽訂的“3億元採購無人機合同”無法履行,平輿縣財政或國資系統均無大額預算,交通系統更無此支付能力,採購協議存在不規範或違規行為。
公司及實控人收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因未披露《補充協議》,永悅科技及公司董事長陳翔還收到了江蘇證監局的警示函。
據瞭解,雙方簽訂《銷售合同》時,同時簽訂了《補充協議》,另行約定了上述《銷售合同》的生效條件。包括鹽城永悅需收到駐馬店市政府下發的公文,公文內容須有明確指示將駐馬店全市(九縣一區)農業未來八年統防統治專項資金統一委託給暢達交通開展統防統治工作,並將每年統防統治專項資金優先支付給暢達交通委託的鹽城永悅/鹽城永悅組織成立的運營公司,用於支付相關經營活動等。
不過,上述《補充協議》永悅科技既未在8月28日披露《關於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時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關於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時予以披露。公司上述資訊披露不完整的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董事長陳翔未能勤勉履行職責,確保公司依法披露相關資訊,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
江蘇證監局表示,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決定對永悅科技、陳翔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北京商報記者 丁寧